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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9年第七号)

日期:2020-03-24 作者:金安人大  来源:区人大办  阅读次数:字体:[] [] []

金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12月27日下午,金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坦军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德云、沈荟、汪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目标保护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9年度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9人,因事因病请假2人,实到27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荣维聪,区人民法院院长杨传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敬勋,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张;区政府办、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同志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关于2019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

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肖国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环境保护法》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安排,现就2019年度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

1.大气环境质量。我区两处大气国控监测站点分别为市监测大楼和朝阳厂站点,截止2019年12月26日,环境空气中(实况)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2.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2.3%,低于44微克/立方米的考核性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76.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0.6%,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6微克/立方米和29.5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分别下降7.7%和4.8%;优良天数比率平均为75.3%,较去年下降3.8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率平均为0.6%。空气质量较往年改善明显。

2.水环境质量。2019年1-12月,我区7条河流总体水体为优良,其中淠河总干渠年均水质为优;淠河、淠东干渠、丰乐河、思古潭河、陈家河、张母桥河年均水质为良好。纳入监测的7个监测断面,淠河总干渠罗管闸水质为Ⅱ类,其余水质均为Ⅲ类。完成乡镇饮用水保护区划分调整,依法定程序由原来16个调整为10个,边界均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委托第三方监测的形式,对乡镇饮用水水源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率为100%。

3.土壤环境质量。根据省、市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区编制完成了《金安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金安区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规划》。2019年主要配合市对安徽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六安市淠河化肥厂、六安市硫酸厂开展了土壤污染初步调查。

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以来,我区相继制定出台了《六安市金安区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金安区2019年3月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活动方案》、《六安市金安区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等五个专项行动方案》、《六安市金安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分工表》等文件,明确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工作任务。我区今年211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其中涉及乡镇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16家,VOCS整治企业10家,工业物料堆场整治2家,建筑施工扬尘整治34家,餐饮油烟治理149家。在大气污染防治五个专项行动中,其中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完成34家重点施工单位扬尘整治任务;在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扬尘治理中,完成15家混凝土搅拌站(含砂浆站)整改工作;在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全区现有餐饮服务单位1942户,符合安装条件的已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在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全区共排查经营性煤灶(炉)551户,1523台煤炉,取缔城区散煤销售(加工)点5家;在主城区域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专项行动,取缔烧烤出店经营户14家;在“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取缔关闭“散乱污企业”60家,整治规范类6家.同时,区政府投入80万元购置一辆抑尘车,用于我区两个国控站点周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在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中,全区17个乡镇中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2个、在建5个,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覆盖”。2019年完成了16个乡镇集镇建成区污水主管网建设;在重点流域治理中,完成淠东干渠15公里河道清理和护坡工程建设,建成杭淠干渠支流高堰河截污闸,组织实施三源河东支岔上游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在重点区域治理中,原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一、二期配套管网全部建成使用,南山新区污水管网建成,所有污水排到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城北现代产业园老工业园区完成了雨污分流,污水全部接入东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丰塘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在饮用水源地整治中,打捞迁移各类船体17艘,清理河道废弃船只50多艘,水上塑料浮排13个,拆除保护区内废旧房屋6间、工棚4间。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认真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详细摸排全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情况及全区农村黑臭水体现状及治理情况,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步安排治理。配合市对安徽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六安市淠河化肥厂、六安市硫酸厂进行土壤污染初步调查,其中长安设备涂装有限公司土壤修复已进入招标阶段。同时,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规定完成118家单位危险废物在线申报审核工作(其中工业企业39家,医院34家,机动车维修单位42家,危废经营单位3家,实验室1家),并通过省厅及市局的审核;督促指导涉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善档案。推进医疗诊断用X射线装置建立完善辐射工作单位档案工作,排查2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2家零申报。

4.环保督察整改稳步推进。2017年以来,中央和省交办我区52件重点信访件均整改到位并通过市级验收。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区13个共性问题已完成7个,正在推进6个,达到序时要求。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我区4个共性问题已细化分解,正在按序时推进。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我区17个共性问题,除要求2020年完成的3个问题外(即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省级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废弃矿山和采石场修复),其它整改任务基本完成。突出生态问题整治“23+N”涉及我区6个问题、生态领域违法违规建设20个问题、“绿盾”2019行动3个问题,均全部整改完成。持续推进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2019年6月18日,我区印发了《金安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细化清单的通知》,对正在整改的7个共性问题再次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按月按季倒排工期,确保按期完成销号2019年11月6日-2019年12月6日,在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督察期间,我区共接到交办督办环境问题108个,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对108个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68个问题的整改,关停取缔11家,责令整改3家。

5.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力度一是强化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全2家省控重点企业、7家市控重点企业、9家市控危废监管重点源和33家区控重点企业均建立了监管台账,按照监察规范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先后组织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13项专项环境执法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760余人次,检查企业(含污染源)1240余家次(其中,夜间执法检查43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双休日突击检查14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下达监察通知168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7个,行政拘留环境违法人员1人,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有效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惩处的高压态势。二是稳步推进“三个全覆盖”工作。我区列入“三个全覆盖”名单的24家企业率先在全市完成自动监测设备与国发平台联网和视频与市监控平台联网,实现了污染源排放的实时监测与管控。完成了辖区重点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监督性监测与自动监测数据在市国控重点企业网站的联网公开,实现了重点污染源企业排放数据对社会的即时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信访投诉办理。不断加强环境信访投诉受理和办理工作,制定打好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战方案,切实做到环境投诉及信访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2019年受理环境信访252件,已查处办结250件,2件正在办理中,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四是强化建设项目管理。2019年,全区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138个,其中报告书6个、报告表132个。项目审批实行限时办结制,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办理期限,提高工作效率,环境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30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

6.扎实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一是扎实推进项目资金申报工作。今年以来,我区成功申报第七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7个,获得资金1940万元;争取2019年度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1个,获得资金180万元;争取省级地表水生态补偿项目2个,获得资金375万元;争取中央水污染专项资金1个,获得资金542万元;获得中央农村专项资金484万元,用于2019年度14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申报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8个,项目总投资1.7亿,目前,全市仅有我区2个项目进入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库。二是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组织学习《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坚持以一条红线管控生态空间。积极参与“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三是完成生态脱贫工程任务,2016-2019年完成了55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截止目前,成功申报国家级生态镇1个,省级生态镇8个、生态村17个,市级生态村73个。

7.强化秸秆禁烧工作。建成“蓝天卫士”视频监控系统,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建成全市县区中唯一一个专网专用秸秆焚烧“蓝天卫士”视频监控中,全区共安装162个高清摄像头(含8个热成像摄像头),在区生态环境分局设置一个全区总监控中心,17个乡镇设置17个二级监控平台,可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全时段、零死角”视频监控。该监控系统于2018年8月全正式运行以来,火点能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组织扑灭。通过“蓝天卫士”系统对全区全覆盖监控一次仅需1个半小时,彻底改变靠人力死看硬守做法,也节约了大量的行政成本,建设和运维经验被列入2019年市政府《要情参考》第一期。同时,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今年以来,区督察考核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地禁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两次效能暗访,及时通报暗访结果。同时,对被省通报的火点除扣除扣罚奖补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通报,确保奖惩措施落实到位。

8.提升污染防治水平。一是扎实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完成41家工业源、8家农业源、3家污水处理厂的统计审核,初审并上报总量申请企业21家,开展污水处理、再生利用、畜禽养殖、木质家具制造等6个行业共26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污染减排工作。上报减排项目9家(窑厂6家、畜禽养殖场2家、污水处理厂1家),上报削减COD351.78吨、氨氮61.88吨二氧化硫162.07吨、氮氧化物31.52吨;三是扎实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完成全区1859家入户调查及统计录入工作,其中工业源1219家、农业源242家、生活源303家、集中式39家、移动源35家、入河排污口21家。四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2014年-2018年以来,我区共获得7652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共涉及35个项目,其中2014年-2017年27个项目,除一个养殖场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因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未验收外,其余26个项目均已通过验收。2018年7个项目全部按照序时进度实施中。

9.切实提高环境监管业务能力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区加大了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环境执法队伍和能力标准化建设。一是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集体学习,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环保“四个配套办法”“水十条”“气十条”、监察方法、证据提取、笔录制作、文书制作等规范化程序要点的学习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全区环境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今年,区政府投入25万元,用于环境执法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二是加大环境监测支撑保障作用,组织每月一次丰乐河金安区出境断面龙嘴采样监测,每季度区内陈家河、思古潭河、张母桥河、山源河等断面采样监测和两个国控降尘监测点采样工作。2019年共完成委托性监测报告91份、地表水监测报告22份、降尘监测采样12次,为环境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做好环保宣教工作。2019年5月30日,在清水河学校开展了环保进校园安徽省环保宣传周活动。今年以来,我区先后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02篇、《皖西日报》发布8篇、电视宣传2条,省生态环境厅《绿色视野》刊发2篇,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报》刊发3篇。此外,编发了16期《金安环保》刊物,进一步宣传了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动态及取得的实效,也为推动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同时,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权力运行清单,推进环保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建立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定期督查机制,深入推进环保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精准扶贫责任,为推动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奠定坚实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区环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繁重。一是完成全年PM2.5控制指标艰巨由于上半年全区指数偏高,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五大专项行动”涉及部门多、任务重、整改难度大,齐抓共管局面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环保督察整改需进一步巩固。从各级环保督察检查情况看,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甚至有个别点位出现反弹或有新的环境违法问题产生,成效巩固仍需加强。是环境安全隐患防控压力大。“散乱污”清理整治、“两断三清”制度执行和工业园区配套管网、集中供热以及园区危废企业长期暂存风险逐渐增大等问题短时间内难以彻底解决。四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较重。乡镇排水系统“雨污混流”,污水主管和支管建设不能与已建的污水处理厂相配套,造成污水处理厂收水量不足,并且进水浓度过低。因此乡镇配套排水支管建设、南部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污水处理厂运维迫在眉睫。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1、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强扬尘防治和餐饮油烟整治,抓好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水源地保护及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大清废力度,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抓好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2.做好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落实“属地负责、部门同责、失责追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境环保格局。同时,对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夯实主体责任,巩固整改成效。

3.抓好源头防治污染联防联控。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加大巢湖流域水环境整治力度,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管网建设,着力解决城乡污水垃圾、挥发性有机物、建筑施工扬尘、企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餐饮油烟等污染问题;推进危废全过程信息化智能管理,有效提升危废处置能力。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点、线、面全面推进污染整治,强化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确保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状态。

 4.加快污染治理项目落地生根。极谋划重大环保污染治理项目,提高工程治理在污染防治中的比例,全面排查已建项目序时进度,落实建设主体责任,推动项目发挥效率。加快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厂委托运营工作进度。继续推进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金安区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坚决抓好常态化环境监察动态监管。结合主题教育,开展环境监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以拉的出打的赢为目标,均衡使力、规范动作;加大日常环境监管,强化信访、案件查处和工业企业的动态监管;继续做好法律文书的规范、法律程序的规范以及队伍能力素质的提升,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和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环保督察和生态保护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本次常委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通过环境质量改善,努力建设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为推动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的美丽金安、增强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而不懈努力!

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2019年12月27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12月16日,在三十铺镇第四选区补选刘学军、在东桥镇潘店选区补选李本贵为金安区五届人大代表;2019年12月27日,在马头镇第一选区选举林国彬、在张店镇第一选区选举邵有常为金安区五届人大代表。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刘学军、李本贵、林国彬、邵有常四名同志代表资格有效。

东桥镇潘店选区选举的区五届人大代表马红调离了本行政区域,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2019年12月27日在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共有代表279名。

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12月16日、27日分别在各选区补选和选举刘学军、李本贵、林国彬、邵有常为区五届人大代表。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上述四名同志代表资格有效。

区五届人大代表马红调离了本行政区域,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自春、陈玉桂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至此,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0名。

现报请区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9年度

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2019年12月27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9年度,我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在各乡镇(街)人大(工委)的共同努力下,在有关单位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取得了较大进步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工作,促进全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以下5名优秀信息员予以表彰:

韩庆连(东桥镇)

  健(横塘岗乡)

  弘(城北乡)

李晓琳(先生店乡)

 玲(望城街道)

希望受到表彰的信息员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乡镇(街)人大(工委)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全区人大宣传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

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一次会议出、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7人)

副主任:李坦军  马德云    荟(女)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大成

王世斌

方  燕(女)

朱卫东

邬效丛

刘振忠

江  茜(女)

李应安

吴康文

陆  斌

宋自山

汪庆发

周世仓

赵永坤

赵本根

侯晓健(女)

骆  健

高  松

桑朝发

夏礼得

鲍远志

满少华

魏文炎

二、请假人员:(共2人)

 吴光纯(女)  张迎年(女)

三、列席人员(共15人)

荣维聪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杨传勇        区法院院长

杨敬勋      区检察院检察长

          区监察委委员、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区政府办主任、区机关事务中心主任

肖国兴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桑世武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主任

韩自强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副主任

徐国辉        区人大人选工委主任科员

蔡传宇     区人大办副主任

      区人大办副主任

孙亚男(女)  区人大办副主任

         区人大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女)  区人大研究室副主任

胡云业(女)  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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