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刘学军 为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信访室主任。
免去:
魏文炎 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信访室主任职务。
任命: 张 明 为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 段茂春 为金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金成军 为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 庭)庭长; 赵 卉 为金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张 明 为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庭长;
段茂春 为金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金成军 为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
庭)庭长;
赵 卉 为金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