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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3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日期:2022-02-17 作者:管理员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决定任命:

黄定荣为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伟为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涛为金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江仲贤的金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继保的金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黄定荣的金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命:

 敏为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人民法庭副庭长;

 震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去:

 勇的金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梅的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先东的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命:

孙正云、金  湧、钱  军、梁修勇、王必祥、朱萍萍、梅  迅、张树苗、

  涛、杨其新、郑  文、夏守军、汤仁虎、黄海峰、高大君、梁启国、

马万军、徐  旭、柏启玲、金  锐、薛金勇、姜家亮、徐  荣、朱琳琳、

陈明才、程礼葱、郑礼清、王教友、邓德军、钟  升、李思存、王凤龙、

卢晓群、王建军、孙  伟、陆显军、吴  涛、张  健、刘卫东、张  曦、

王仁元、胡金飞、匡龙云、苏  叶、张  婕、郭厚明、任育桂、秦  静、

刘虎才、叶武中、王  涛、吴永全、雷上声、刘玄山、王爱国、刘  芳、

邬云森、潘升同、梁  群、陆  云、湛长好、刘永影、赵礼慧、姚  林、

郭立党、严如祥、程  洋、叶开燕、邵善东、邵必华、王  渊、刘丰平、

洪其圆、吴远洲、卢  锦、王  磊、李乃银、张琼琼、高久双、储志林、

刘兴宏81名同志为金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杰的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磊的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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