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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刘学军辞去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2022-07-19 作者:管理员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2021年11月5日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刘学军提出辞去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学军辞去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金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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