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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2年第五号)

日期:2022-10-17 作者:管理员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金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930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卫东,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宣红兵,副主任沈荟、周世武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飚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全域旅游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及2021年度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办法(草案)》;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辞任免,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卫东结合会议议程提出三点意见:一要认真梳理汇总意见建议,补充完善工作报告,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细;二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工作保障,细化工作流程,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三是新任命人员要认真践行履职承诺,扎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争当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会33人,因事请假4人,实际出席会议29人。区政府副区长张运,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姜祥龙,区人民法院院长史新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莉,区政府办、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文旅局、信访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及乡镇(街)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共26人列席了会议。

 

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胡卫东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报告。民办教育事业是公益性事业,是对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区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要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的需求放在首位,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着力发展更加优质、更有特色的民办教育。要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实际困难,帮助学校将精力和工作重心回归到教学教研和提高教学质量主业中来。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及民办教育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切实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民办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情况报告。全域旅游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庞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也需要各部门的通力协作,更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要加强顶层设计,对接国家旅游发展的新形势,及时评审完善全域旅游总体规划,确保规划具有前瞻性、科学性。要提质要素保障,加强对全域旅游的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和旅游集散中心等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构建多元食宿体系,优化旅游环境,增强“沉浸式”旅游体验。要深化“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先导、关联、带动作用,积极打造特色创品牌,努力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工业、体育等融合发展,走出一条具有金安特色的全域旅游之路。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报告。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我国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重要手段。要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指导,切实改善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进一步调动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要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行业部门和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可度、参与度,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浓厚氛围。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代表建议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担当,结合“聚民意,惠民生”行动,高质量办理好代表建议,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做到让代表满意。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2021年度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压实国有资产监管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监督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整合国有资产,积极盘活、处置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会议审议通过了《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办法(草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重要手段。要充分认识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抓紧抓实。要对标法规要求,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要求落实落细,确保备案审查全覆盖。要强化工作保障,细化工作流程,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备案审查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辞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要牢记宗旨、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践行履职承诺,扎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争当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排头兵”,用依法履职的实绩实效回报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

谢谢大家!

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

区教育局局长  杨正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作金安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2022年春季学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情况

2022年6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6所,在校生101531人(含市属学校6885人及市经济开发区学校5649人),其中民办义务教育12所,在校生29412人(含市属学校2所,6885人),占比28.97%。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10所,在校生22527人。

(二)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目标

1.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建设,促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确保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推动区域义务教育结构优化。2022年秋学期,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控制在5077人以内,占比5%以内。

3.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过程监督和年终年检,加强其招生行为、办班行为、教师行为、教育教学行为、教材使用及作业布置行为等,加强财务审计,促进其依法依规依纪办学。

(三)完成目标情况

1.区属10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六个“全覆盖”。即党组织全覆盖,党的工作全覆盖,党建进章程全覆盖,非公党建工作指导组(联络员)全覆盖,党组织隶属区委教育工委领导全覆盖,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全覆盖。

2.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占比4.96%。2022年9月15日,金安区义务教育在校生101289人,其中小学62984人,初中38305人。10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19439人,其中小学7048人,初中12391人。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14418个,不含政府购买学位,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5021人,占比4.96%。

3.民办学校招生等办学行为逐步规范。2022年秋季学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等办学行为逐步规范,全部设立了财经监管账户,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经费2612.27万元,全部拨付在学校监管账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安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金安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风险防控专班”,建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金安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方案》、《金安区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实施办法》。

(二)强化工作落实

1.全面加强学校党的领导

开展党建工作“回头看”,召开全体民办学校举办者和主要负责人会议,传达工作要求,部署具体任务;组织专项督查,指导完善学校章程,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进一步理顺各校党组织归口区委教育工委及所在地乡镇教育总支管理的关系;强化党的组织建设,全区10所民办义务段学校建立党委1个、党支部8个、以直接选派党支部书记“结对共建”形式建立党组织的1个;建立党组织班子与学校决策层、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机制,各民办学校党组织班子参与学校决策管理;成立“金安区委教育非公党建指导站”,选派专职党建指导员3人,兼职党建联络员1人;10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共有中共党员235 人,各校党组织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完善“双培养”制度。

2.扩大公办义务教育优质资源

1)新建、改建、迁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①建成招生学校。2022年秋季学期,华师大附属六安学校、六安市汇文中学南山校区建成招生,新增学位6510个(华师大附属六安学校2160个,金安职业学校4350个),当年提供学位2300个。

②在建学校。目前,清水河学校三小在建,拟于2023年秋季学期建成招生,新增学位1890个。

③拟建学校。制定《金安区“十四五”义务教育布局调整规划》,再拟建(含改建、迁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14所,新增学位27000个。

2)振兴农村公办义务教育

①全面推进小规模学校“集中办学”。在农村小规模学校“集中办学”2020年试点、2021年扩面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乡镇教育资源,全面推进小规模学校“集中办学”,撤并乡村小规模学校38所。

②推进集团化办学。出台《金安区中小学素质教育提升工程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建成毛中、清水河、东部新城、金安路、人民路小学、三里桥小学、梅山路小学、皋城小学八大教育集团,深入推动“县管校聘”改革,建立“集团化”范围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加强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积极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扩大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吸引力。

3.综合核算学位,核减招生计划

由区教育局组织核查组,对各民办义务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活动场地面积、专任教师、专用教室、图书、多媒体教室、计算机等8项办学条件进行核查。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对各校应有学位进行综合核算。根据核定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总学位,核减民办义务教育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计划1154个(2022年下达计划4160个,2021年为5314个)。其中城区汇文中学,因办学条件较严重不足,今年已停止招生;两年后将停止办学。

4.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明确招生范围。区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在金安区范围内招生(学生本人为金安区户口或常住地在金安区)。进城(镇)务工人员子女一律由区教育局和乡镇中心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2)严格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注册学籍,严格按照实际招生人数填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3)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超范围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减免费用、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对违规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5.政府购买学位

制定《金安区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实施办法》,明确政府购买学位总数、标准和经费落实等。

1)政府购买学位数。2022年秋季学期,我区政府购买学位约14418个,其中小学6244个,初中8174个。

2)政府购买学位标准。根据省政府会议要求(各县区制定的购买学位标准不得低于本县区相应学段收费标准平均数的50%),并保持与同类县区一致,确定我区2022年秋季学期购买学位标准是:小学每学期1500元、初中每学期2050元。

3)购买学位经费。2022年秋季学期,我区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经费2612.27万元,其中小学936.55万元,初中1675.72万元,经费于2022年8月中旬全部拨付到校。

6.积极配合做好“公参民”学校转公

积极配合市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我区属地、市属“公参民”学校--皋城中学、皖西中学的“转公”工作。目前,两校办学许可证已经注销,市委编办已经正式下文批复,设置公办学校。

三、存在问题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局部不足。随着城镇化进程,主城区(5个街道)及部分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不足。

1.主城区,近年来学校建设力度很大,但仍跟不上城市化发展速度。2022年秋季学期在校生近40000人,目前学位仅38000个,前两年已经达到控制的55人以上大班额又开始出现;较优质均衡消除45人以上大班额的要求,差距更大。

2.三十铺镇,目前总学位为19000个(其中民办学校学位8400个),目前义务段在校生22000余人,已缺学位3000个,毛中东校附属学校、三十铺镇一小已出现70人以上超大班额;该镇如不考虑民办学校学位,至少需再建5所公办学校。

3.毛坦厂镇,目前仅有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学位2260个,在校生2971人,体育活动场地和功能教室不足,且不符合均衡发展要求。

4.木厂镇,总学位5800个,目前在校生5578(其中民办4862人),但木厂希望小学、木厂中学2所公办学校学位仅1200个,不能满足需要。

(二)大校额、大班额一时难以消除

按照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小学、初中及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额不得超过2000人及2500人,小学、初中班额不得超过45人、50人。全区现有2000人以上小学8所,学生总数21633人,最大学校学生数4100余人(人民路小学东校);2000人以上初中4所,学生总数13844人,最大学校学生数4950人(皋城中学);2500人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学生总数19205人,最大学校学生数7753人(汇文学校)。小学45人以上班级538个,初中50人以上班级584个;其中毛中东城校区附属学校初中平均班额63人,小学平均班额71人。

(三)政府财政压力大

一是治本。需增加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5000个,我区“十四五”需规划新建、改建、迁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2所,建设资金约20亿元;同时需增加公办学校教师1200余人,每年新增投入约1.5亿元,“十四五”期间共需资金约6亿元。区级财政压力巨大。同时,因受编制限制,新增教师存在一定难度。二是治标。政府购买学位是一项长期的经费支出,按目前标准购买学位,全区每年约需经费0.6亿元。政府财力捉襟见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扩大公办优质义务教育资源

一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新建、改建、迁建17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建设任务,新增学位2.6万个。

二是继续通过“集中办学”、“集团化”办学,提升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二)全面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一是合理核算学校学位和收费标准。成立专班,进一步核算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及其应有学位和收费标准。对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专职教师数量不足等问题,督促其整改,并依据相关标准控制办学规模、核减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直至责令其停止办学。

二是加强购买学位经费审计。成立专班,对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经费进行核算审计。根据各校不同年级收费标准及实际购买学位数,对政府安排经费进行核算审计。

三是加强经费监管。制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建立“监管账户”,依法依规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行为全流程监管,适时联合开展过程性专项检查,加强年终审计。监管账户资金由学校提出用款计划,报教育局相关股室初审,在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拨付。政府购买学位资金主要用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保障教职工待遇、改善办学条件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等。

四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专班,建立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包保责任制度。从区直部门、属地党委政府中抽调精干人员,组建10个专班,实行“一校一专班”。一方面,强化学校招生、办班、教学等行为规范特别是学校党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另一方面,加强学校因减少招生计划、缩小招生范围等因素引发的风险防范。

(三)加强经费保障。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准确测算下一学年度政府需要购买的学位数及购买服务所需经费,做好财政预算,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常态化完成目标任务。

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文旅局局长  邓忠玉

近年来,我区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统领,大力实施旅游兴区战略,始终将文化旅游业作为推动绿色振兴的重要阵地和抓手,既坚持了一张蓝图绘到底,又坚持了循序渐进“滚雪球”,全区旅游业较好实现了基础不断夯实、发展步伐稳健、发展愿望深入人心的良好局面。今年6月成功获批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上半年全区游客接待量505.9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0.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3%、31.4%,分别列全市第二、第一位次。现将全域旅游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旅游业基本情况

初步形成了生态文化旅游、休闲体育旅游、健康养生旅游三大拳头产品,已累计创建“国字号”品牌23个(8个国家4A级景区、4个国家3A级景区、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镇、1个国家特色小镇、1个国家运动休闲小镇、3个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园区、1个国家水利风景区、1个中国健康养生休闲度假旅游最佳目的地、2个国家红色经典景区、1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拥有2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消费集聚区、3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6个省级研学旅行基地、2个省级特色旅游名镇、3个省级特色旅游村、1个省级特色美食村,2家星级宾馆、48家省三星及以上农家乐、22家旅行社。九十里山水画廊形象品牌广受社会好评,先后荣膺“十大长三角自驾游推荐线路”“游安徽不得不玩的十条精品线路”、全省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之一等荣誉,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2020年评定其品牌价值236.3亿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着力优化空间布局。推动南部、东部、北部平衡旅游发展,确定南山新区、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发展带、淠河生态经济发展带、江淮分水岭特色经济发展带、毛坦厂教育特色镇、张家店旅游度假区、木南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区域“十四五”期间积极承接发展旅游业,为加快“全域全景、全业全民”的全域旅游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南部,九十里山水画廊经过不懈打造,已成为六安茶谷里一道靓丽的“风景”、六安城郊旅游带中一颗耀眼的“明珠”。在东部,启动江淮果岭·十里果乡生态旅游(创客)基地建设,初步打响了“十里果香”乡村旅游品牌。在北部,初步打造了木南园区“莲藕种植观光”基地,淠淮经济带沿线的乡镇和区直有关部门正围绕全面推动“谷带”建设平衡发展,提速产业带、观光带等建设)。

二是持续强化规划引领。组织文旅部门编制完成《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九十里山水画廊西环线规划》《六安市江淮果岭十里果香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概念性规划》《悠然南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规划》等一大批重点区域的旅游发展规划,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全区旅游发展规划体系,也较好地指引了交通、水利等基础配套、节点景观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的实施。督促文旅部门加强对《淠河右岸农文旅融合旅游发展规划》等单体旅游项目规划,较好推动了全区旅游项目“差异发展”“特色发展”。

三是着力打造三大产品。坚持不懈在九十里山水画廊推动“旅游+体育、交通、电商”等融合发展,建成皖西大裂谷、大别山石窟、虚谷温泉度假区、白鹭园景区等一大批旅游项目,初步形成了生态文化旅游、体育休闲旅游、健康养生旅游三大拳头产品。“旅游+交通”珠联璧合,坚持“以路串景,路景融合”,谋划实施“快进慢游、环线串景、配套服务”等一大批交通项目,“旅游西环线”、华五路、G105毛坦厂段等269.8公里等级公路铺就了金安“旅游路、产业路、致富路”。“旅游+电商”顺势而为,建成山水画廊直播基地,打造“十里果香”“九十里山水画廊”农旅品牌,茶叶、蒿子粑粑、土猪肉、土鸡蛋等土特产品通过直播带货成了市场的“香饽饽”。

四是不断完善基础配套。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争取农发行政策性贷款9.68亿元,累计已整合各类资金十多亿元用于旅游基础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建成山2A级以上旅游厕所112个、旅游服务驿站7个、各类旅游停车场74个(5259个停车位)以及金安智慧旅游、旅游交通标识体系等一大批基础配套项目。

五是力促乡村振兴发展。利用乡村旅游涉及范围广、参与门槛低、带动作用强的特点,紧盯群众增收核心,推动乡村旅游扩面延伸,“旅游+农业、工业”等发展成效渐显,欣沃生态园、绿都生态园、金土地农业科普园、九仙尊石斛文博园等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通过举办的樱桃采摘、垂钓大赛等活动以及开发的石斛饮品等旅游商品直接带动瓜果种植、渔业养殖、工业销售等经济增效40%以上,稻虾米、锅巴等土特产品经过包装开发后销售价格也实现较大增幅,较好发挥出旅游民生效益。成功举办桃花节、十里果乡采摘季、蓝莓采摘节等系列“四季游金安”等线上线下活动百余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产业体系上略显不足。有廊缺“画”。距“移步换景、步步有景”的全域旅游要求还有差距,沉浸游、自驾游等的体验不强,整体景观形象、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等还有待提升。有景缺“精”。A级旅游景区品质不够高、文化内涵不够深。

二是工作保障上有待加强。营销推介方面,研究不深、创新不足,具有较大提升空间。项目工作方面,受生态红线、土地等现实制约,存在招商的项目落地难,运营的项目建设难问题。基础配套方面还有欠账,距离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差距较大。政策扶持方面,对上级惠旅兴旅政策跟踪不紧,争取不积极,落实不够快。服务项目方面,重引进,轻服务。近年来,疫情对旅游市场的冲击很大,不少旅游企业前期打下的客源市场几近“熔断”,确实比较困难,而我们帮助企业“回港避风”的招数还不多。

三是项目规划上构思过度。规划和策划是指引和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虽然编了不少规划,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规划“高大上”,与土地、林业等规划的衔接不够、项目难落地现象。企业项目策划工作力度不够,对规划监督执行力度跟进不够,“纸上画、墙上挂”、产品同质竞争还存在。同时,还有旅游人才短缺的问题。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规划策划。第一,组织文旅部门加强对全市2020年完成的旅游资源普查成果的运用,因地制宜梳理好全区宜游资源优劣势、产业基础等情况。第二,围绕全域旅游发展,遴选出宜游资源并鼓励支持编制“接地气、有特色”的发展规划、专项设计等,更多地注重项目细节、品质、创意等,要力争已建成的景区(点)“老树开新花”,确保“各有千秋、互补互促”。完成《九十里山水画廊概念性规划》修编、《张家店旅游度假区5A级景区规划》编制。第三,帮助企业加强项目策划,力争将项目做的更有效益、更有特色。

二是加强旅游项目工作。紧盯全省旅游“一体两翼”部署和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强化区旅指委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大力推进旅游项目工作。要抓好项目前期,做好项目可研,提高项目争取的“命中率”“上岸率”。要抓好项目招商,加强文旅项目招商手册和宣传画册等资料更新编撰,推动文旅项目向张家店旅游度假区等重点区域集聚。要抓好项目推进,继续遴选并加快全区“双微提升”“梦享村”等十大重大文旅项目建设,持续完善全区三大产品体系。

三是加强基础配套建设。第一,依托山湖大道(G105)、旅游西环线等旅游交通干支线,推动有关交通沿线环境优化提升。推动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系统等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第二,逐步完善“吃、住、购”要素配套,重点组织开展以“美食、美宿、美物”为主要内容的“三美”提升行动,示范带动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第三,强力推进民宿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宿建设的谋划、推进,整合资源、聚集力量,着力打造“梦享村”“淠河右岸”等民宿示范村,探索“火车头”的示范引领,通过鼓励支持发展民宿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解决我区旅游餐饮、住宿等短板。

四是加强旅游营销推介。对内抱团营销,整合旅游景区(点)资源,策划推广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等精品线路,设计宣传推广金安旅游品牌IP形象,提升我区旅游品牌的对外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对外联动营销,密切区域协作、深化业界合作、推进跨界合作,通过加强与周边县(区)旅游线路共建。持续立体营销,建立健全媒体、网络、节事三大营销系统,积极培育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持续办好桃花节、荷花节、采摘节等营销活动。

五是加强旅游品牌联创。以品牌创建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重点实施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四级联建”等创建,大力推进“强点—连线—成片”的旅游目的地建设模式,更好树起南部九十里山水画廊、东部悠然蓝溪和十里果乡、北部木南农旅、淠河右岸等标杆。

六是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建立红色资源名录库和档案库,分类抓好网格化管理、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保护等。促进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策划红色旅游线路,推动“红+绿+古”等发展,加强红色旅游市场营销推介,深度参与“红三角”精品路线建设。

七是加强助力乡村振兴作用发挥。坚持以乡村景区景点、果岭果园、农业休闲园区等为主阵地、主抓手,注重推动果园(园区)等“接二产连三产”。第一,加大旅游商品研发力度,积极推广应用金安旅游Logo,通过举办旅游商品(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展销等活动,支持指导园区打造有特色、能实用、易推广的金安旅游商品(文创产品),对获得名次的给予直播带货、重点宣传等工作支持。第二,推动园区“颜”“质”双修,帮助已较具规模的绿都生态园等一批园区通过改造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丰富创新游览内容等渠道提升“颜值”和“品质”。鼓励企业加强旅游策划营销、“智慧旅游”等专业团队建设,通过“走出去”“专家授课”等形式加强对重点乡镇、重点企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八是加强政策资金保障支持。第一,扩大旅游专项资金规模,并建立起正常的增长机制。第二,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支持项目向九十里山水画廊建设倾斜。第三,督促有关单位积极争取落实上级惠旅政策措施,积极破解项目用地、生态等制约。

九是加强旅游兴区工作机制建设。继续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不断健全完善区旅指委统筹指挥、定期议事、解决难题等工作机制,鼓励支持农业、住建、交通、林业、谷带办等单位参与服务旅游业发展,更多地打造出国(省、市)字号美丽乡村、森林人家、特色景观名镇、休闲农业示范点等项目,更好地构建起金安旅游大发展的“一盘棋”格局。

关于全域旅游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张纯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八月下旬,由沈荟副主任带队,教科文卫工委牵头组织,区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全区全域旅游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研。调研期间,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南山新区,张店旅游度假区,毛坦厂东石笋景区等,召开了全域旅游工作座谈会,区政府分管领导、区财政局等相关区直单位、横塘岗等景区乡镇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单位的汇报,并就我区全域旅游发展进行了讨论,黄定荣副区长提出具体意见,沈荟副主任提出相关要求。调研组还考察了霍山等兄弟县区。现将我区全域旅游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域旅游是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2018年,我区开展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召开动员大会,2022年,我区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目前,我区正全力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

1、旅游发展方向明晰。区委区政府在旅游发展上,力度不减,方向明确,实施旅游兴区战略,一张蓝图绘到底,着力打造“九十里山水画廊”品牌建设,优化空间布局,明确划分了重点区域,即南山新区、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发展带、淠河生态经济发展带、江淮分水岭特色经济发展带、毛坦厂教育特色镇、张家店旅游度假区、木南现代农业示范区。布局有章法,发展有方向。

2、旅游规划科学及时。重视旅游规划的作用与引领,在旅游发展的关键节点,及时编制相关规划。《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对全区旅游起到宏观指导作用,《九十里山水画廊西环线规划》《六安市江淮果岭十里果香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概念性规划》《悠然南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规划》《淠河右岸农文旅融合旅游发展规划》等为区域及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具体方向。

3、旅游产品定位准确。生态文化旅游、体育休闲旅游、健康养生旅游三大拳头产品的确立,既符合金安区情,又贴近旅游市场需求。乡村振兴与旅游深度融合的“南山南、梦享村”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4、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基础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进展快,收效好,在旅游厕所、旅游服务驿站、各类旅游停车场、旅游交通标识体系以及智慧旅游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全区旅游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

5、宣传营销成效明显。在持续办好桃花节、荷花节、采摘节等传统营销活动的同时,整合旅游资源,策划推广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等精品线路,设计宣传推广金安旅游品牌IP形象,开展联动营销,推进跨界合作,建立健全了媒体、网络、节事三大营销系统,积极培育推广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有效提升了我区旅游品牌的对外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二、存在问题

1、全域旅游认识有待提高。全域旅游的核心内涵是休闲经济时代的来临,供给侧改革的推进,对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相对我区而言,全域旅游更是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认为全域旅游是金字招牌的有之,认为是全面开花的有之,认为是上大项目的有之,这些对全域旅游认知上的偏差必将影响工作,导致在资源整合、产业融合、要素配套等方面用力不够。

2、旅游要素配套严重短板。全区旅游要素虽然逐步发展,但距全域旅游的要求相差甚远,即便在传统的六要素方面,依然存在有而不精的问题,比如农家乐,千篇一律,缺少文化,缺乏特色,景区景点发展后劲不足,沉浸式旅游还没有破题,对二次消费项目多点重复,而夜游项目,文化项目几乎空白。

3、旅游专项资金明显偏少。文旅局能掌握使用的经费太少,影响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公益性建设,奖励激励机制难以建立,也直接影响文创产品开发及旅游宣传营销。  

三、工作建议

1、强化工作机制。旅游业是综合性产业,需要领导层面进一步强力推动,要继续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不断健全领导机制,在资源全域整合上,打破条条框框的束缚;进一步充分发挥旅指委的指挥协调作用,形成部门、乡镇齐抓共管的局面。

2、强化规划引领。对过去已经制订的相关规划,进一步评审完善,形成引领全区全域旅游发展的总体规划,各具体《规划》要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规划》要适度超前,分步实施。要围绕三大旅游主产品,做好重点项目的策划,既要让“旧貌换新颜”又要使“老树开新花”。

3、强化要素保障。一要强化人才保障,要特别注重旅游工作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二要强化资金保障,要增加全域旅游发展经费投入,根据财政状况,逐年增加经费预算。三要强化项目保障,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的理念,我区在“各行业”,“各部门”上还有很大的潜力,加强对林业,水利,体育等部门的协调与统筹,特别是加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谷带中心项目与全域旅游发展的融合。积极争取落实上级惠旅政策措施,并努力化解项目用地、生态制约难题。

4、强化督查考核。要制订《金安区全域旅游工作考核办法》。新时期的旅游形势复杂,全域旅游更是千头万绪,做好工作谋划尤其重要,编制系统的工作计划,将纷繁的工作条理化,具体化,年初将任务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企业,制定目标考核机制,年终对旅游工作的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司法局局长  余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深入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金安区深入学习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切实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一、人民调解工作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守正创新,探索调解新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进一步整合乡镇街综治、信访、派出所、司法所等力量,综合运用法律、道德、村规、民约等多种依据调处化解矛盾。注重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采取多种手段、多方参与、多方配合的方法,对矛盾纠纷进行联合化解,形成各部门联动的“大调解”格局,最终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是探索建立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机制。依托各乡镇街司法所、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窗口单位,建成集“前台统一接待受理,后台统一分流处置”的一站式服务。群众矛盾纠纷由接待部门统一登记受理,调委会汇总后按纠纷类型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共同处理,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重点人员稳控在基层。三是积极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一是积极实行访调对接,搭建“访调对接”服务平台,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群众信访问题,通过开展“访调对接”,信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实现了信访总量同期同比下降了9.4%。二是探索建立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推动形成公正、高效的纠纷化解模式,在源头管控诉讼增量,通过诉源治理,同期民商诉讼案件下降11.88%,实现民事万人成讼率下降至合理区间,另据统计,民商诉前调解案件8079件,调解成功7234件,调解成功率达89.54%。四是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预警在先、教育在先、控制在先、调解在先的原则,各乡镇(街)均形成了村(居)每半月一次、乡镇街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在开展常规性排查的同时,还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围绕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段开展集中排查,确保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五是探索建立调解队伍教育培训机制。建立调解员学习制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教育。培训重点以学习《人民调解法》和调解工作常用法律法规、现行方针政策为重点,突出实效性,不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今年以来,我区各乡镇(街)均对所辖村(居)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金安区司法局对各乡镇调委会主任进行了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履职尽则的能力。

(二)坚持人才引领,建立调解新格局

一是健全调解组织。全区在22乡镇街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委会人员及时更新,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进一步整合村级人民调解组织,成立了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64个,壮大了基层调解队伍,为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提供了充足的组织保障。自2019年开始,金安区还相继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7个,实现矛盾纠纷重点领域全覆盖。二是优化调解队伍。建立了以乡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为核心、村居人民调解员为基础的“网格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日常情况,切实做到“问题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第一时间处理、矛盾第一时间化解”。截止今年8月底,全区共选任了44名乡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75名,村居兼职人民调解员1477名,调解员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达50%以上,党员比例达80%以上,人民调解队伍不断壮大,人民调解员素质进一步提高。三是狠抓场所建设。我区高度重视“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截至目前我区共建示范性“百姓评理说事点”5个,收集矛盾纠纷线索126条,化解矛盾纠纷126件,开展法治宣传50余场次。通过示范性“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切实反映了社情民意,做到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法律政策及时宣传、群众诉求及时满足,维护了社会稳定。“百姓评理说事点”成为了金安区司法局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载体,是夯实全区长治久安根基的重要举措。

(三)坚持突出重点,聚焦工作新焦点

一是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在商品房、物业和金融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调处工作力度,开展集中排查和常态化排查,将做好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调解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将问题发现在苗头、处理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今年以来,我区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群众及企业咨询399余人次,开展商品房、物业、金融等领域矛盾纠纷排查165次、发现矛盾纠纷97件,受理矛盾纠纷97件、调解成功92件。二是突出重点时段。为护航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金安区司法局制定了《“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开展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坚持“调解优先,多元化解”,健全完善各类矛盾纠纷衔接联动机制;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努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坚持“及时预警,主动报告”,对可能引发非正常上访、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主动向辖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截止2022年8月30日,本年度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87件,成功1471件,调解成功率达98.92%。

(四)坚持人民至上,满足群众新期盼

金安区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时,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就是要带着群众感情去解决各类纠纷。创新总结了“一听二析三通过”调解法。“一听”就是耐心细致倾听群众的诉求。“二析”就是通过辨析是非,形成可行的解决方案。“三通过”就是要通过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通过开展法律宣讲、教育引导、思想疏导等工作、通过运用背靠背、面对面、居中调解等方式,引导争议双方接受调解方案,实现案结事了。金安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难题,着力推动化解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努力打开群众心结,做到“事心双解”,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坚持服务大局,拓展调解新职能

一是与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从全区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为大局服务,注重为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打通道”,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依托各村街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具有法律知识的优势,及时为调委会调处纠纷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让人民调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三是与普法宣传相结合。采取以案释法、公开调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向社会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赢得群众信任和社会认同。今年以来,全区共编印《人民调解宣传手册》10000本,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0000份,受教育群众达50000人次,有效推动了“八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对于调解未果的个别案件,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今年1—8月以来,免费为全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800余件,既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配置不尽合理,体制机制需顺畅。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够严密,调解组织之间没有形成合力,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或相互推诿现象,工作中缺乏有效的协调和沟通机制。

(二)专业人才不足,队伍素质需提升。乡镇街人民调解员大部分年龄偏高,虽拥有较高威望,对当地公序良俗比较了解,也具有较高的群众影响力,但在法律知识等方面却存在一定短板,导致调解方式单一,影响人民调解制度充分发挥作用;村级人民调解员多为兼职,尽管对村级调委会的成功调解案例采取以案定补,但由于补贴金额较少,无法与其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正比,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三)经费保障不足,工作待遇需提高。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工作经费皆由区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支出,而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仅为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以案定补、培训费用,其他经费无法保障,特别是村级调委会经费来源渠道几乎没有,且专职调解员的每月补贴仅600元,在此前提下,调解员难以有积极的态度进行调解工作,也无法提高调解效率,更不能稳定发展。因此,经费问题是导致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效率较低的主因之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用好指挥棒,提升重视度。乡镇街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人民调解工作的阵地、经费等问题,确保村级调委会有办公场所、有标牌、有制度、有公章、有卷宗等。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考核到位。

(二)激活一池水,提高保障力。是争取提高乡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按照现在生活成本核算,人民调解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以1000元左右为宜,二是争取保障乡镇街调委会及村级调委会经费,可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明人民调解经费,经费用于支持调委会阵地建设投入,保障调解员的交通补贴,解决办公经费。其中,交通补贴部分可根据实际距离实际花费予以报销,也可统一标准按月支付。

(三)打好组合拳,提升业务力。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纳入计划,确保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培训要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可以联合人民法院共同举行,分散培训可以通过司法所每月的调解工作例会,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的方式进行。 

(四)定好风向标,提升规范度。制定统一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统一调解程序和规范方法步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完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提高整体素质。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健全纠纷预测、纠纷排查、纠纷调处、领导包案和回访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增强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调解工作的水平和公信力。

(五)搭好宣传台,提升知晓率。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新闻媒体的职能作用,积极搭建人民调解宣传平台,加强对人民调解目的意义、模范事迹以及调解案例的宣传,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形成齐抓共管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形成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监司工委主任  王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近期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宣红兵率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翁墩乡和中店镇以及有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区法院、区信访局和区司法局等单位负责人以及部分乡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我区2020年以来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1、基本情况。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所确认的一种诉讼外的调解形式。近年来,我区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调解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向规范化、法治化发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促进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2、主要成效。一是组织体系不断健全。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建设,充实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着力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目前,全区22个乡镇街均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聘任4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64个,共配备兼职调解员1477名,形成了遍布城乡、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同时,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7个,聘请兼职调解员75名,对矛盾纠纷重点、多发领域实现了全覆盖。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受案范围、办理流程等系列制度,形成管理制度化、运作程序化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了人民调解活动依法有序开展。同时,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联调联动机制建设,大大提高了调处效率,妥善化解了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今年落实上级部署,又制订印发了《“人民调解为人民  全力护航二十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切实抓好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三是维稳职能不断增强。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基层的优势,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及时预警、主动报告,适时开展调处工作。截止8月底,本年度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487件,调处成功率近99%,有效防止“民转刑”“民转访”等一批案件的发生,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当前主要问题和困难

1、联调联动机制尚不健全。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处机制,是《安徽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的要求和发展方向。受限于市区管理体制,目前我区的联调联动机制还不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处于各自为政、互不衔接的状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也是各自独立、条块分割、互不联系。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部门牵头负责各种调解资源之间信息联通、纠纷联排、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的协调联系,突出人民调解工作统一管理。

2、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调解人员的准入门槛较低,业务不精,缺乏法律知识,知识层次较低,在化解新型矛盾纠纷上比较吃力。二是人民调解队伍结构较单一,多数由本村干部兼任,且身兼多职,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三是调解手段落后,只侧重于“情”与“理”的运用,而轻于“德”与“法”的结合,影响调解效果。此外,乡镇司法所人员较少,其中6个“一人所”,工作任务繁重,人力不足问题突出,对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难以及时有效指导。

3、基层调解工作保障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基层解调委员会办公场所紧张、设施简陋。人民调解工作不允许收费,办公经费短缺较为突出。二是虽然实行“以案定补”和每月生活补贴(600元/人),但待遇标准太低,有时调解属于义务性工作,直接影响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业务保障不足。人民调解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但在实际工作中未得到落实。

三、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1、完善管理机制。大力加强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司法行政部门职责,科学定位其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以及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统一管理,形成对矛盾纠纷调解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的“大调解”格局,从而实现多角度、全方位、广覆盖、立体化的联调联动工作模式。

2、夯实基层基础。继续巩固和完善乡镇街及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确保其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完善调解人员准入制度,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在聘请村干部、离退休的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同时,注重整体素质和动态管理,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及时调整出人民调解队伍。加强司法所建设,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及公益性岗位等手段,解决专职调解员人员不足问题。创新工作模式,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推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强化工作保障。一是加强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经费不足和待遇标准过低问题。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加财政预算,改善办公条件,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落实“以案定补”奖励,提高相应生活补贴标准。二是加强业务保障。要继续组织好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涉及面广、影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化解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规范调解程序,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的衔接,落实非诉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区人民法院要克服工作任务重等困难,依法加强对人民调解的业务指导和司法审查,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和调解成效。

关于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办主任    

区人大常委会:

现将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们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出了不少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对此,区政府高度重视,一年来,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和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目前政府系统承办的87件议案建议均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100%。

(一)重点议案落实情况

1.关于全力整合旅游资源、打造过硬品牌、提升金安旅游知名度的建议。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的全域旅游创建领导小组,成立区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为主任、副主任,56家单位为成员的金安旅游工作指导委员会。区政府始终以创建国家旅游示范区为统领,力促全区旅游业通过创建实现产品品质更有提高、基础配套更加完善、画廊品牌更具影响、客源市场更好巩固。今年6月,我区成功获批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上半年游客接待量、旅游综合收入同比分别增长23.3%、31.4%。一是全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建成山湖大道金安段、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西环线等旅游道路269.8公里。积极推动“旅游+”发展,实施非遗文化景区、皋陶文创园、大华山矿泉养生小镇等一批项目建设,打造太平桥画廊人家等一批乡村旅游聚集区,建成九月山庄、老茶厂、洪山美宿等10余家精品民宿,吸引了“梦享村”、聆心谷度假区、异域风情小镇、翠谷漂流等一大批优质旅游项目向重点区域实现增量集聚。二是持续打造九十里山水画廊旅游名片。按照“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的要求,接力办好“桃花节”、“采摘节”、“荷花节”、“桂花节”、“年货节”等“四季游金安”特色品牌活动。依托辖区内大别山革命纪念馆、张家店战斗纪念馆等红色经典景区(点),开展红色研学、红色宣讲活动。策划线上“采摘节”“云赏花”“山水画廊·生态金安”云游系列直播、“非遗文化进景区”等活动,让百万余名游客通过抖音、微信直播端口“云游金安”。举办“惠游金安·山水画廊行”媒体、摄影家采风座谈会、摄影大赛等,进一步提高“四季游金安”品牌市场知名度。三是加强明清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按照保护优先,规划先行的原则,邀请省文物保护专家对明清老街部分重点文物进行规划保护。结合安全生产月、重要节假日等开展明清老街安全大排查,防患于未然。出台《毛坦厂镇明清老街保护和建设实施方案》,累计投资600余万元实施涂敦堂修复、尚家大院修复、部分巷道进行改造和节点提升等工程,充分保护重点文保单位的历史原貌。

2.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助推文明创建工作的建议。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已建立区、街(乡、镇)、社区三级监管体制,物业管理机制日趋成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区辖5个街道40个社区(含8个村),主城区备案小区124个,涉及物业企业79家,已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62个。一是抓党建引领,建立党建联盟。2019年开始,在金皖西花园小区试点,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参与的“四位一体”物业管理协调机制。目前,我区住宅小区已经实现党支部全覆盖,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支部47家。挑选5家履约意识强、群众美誉度高、社会反响好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发起成立“红管家”物业党建联盟,引领全区物业服务行业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组织和政治优势转化为基层社区和物业管理的治理优势。二是抓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机制。今年1月份,正式出台《关于建立金安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相支撑的物业管理工作制度体系。把社区物业管理指导员纳入基层公益岗位,向社会公开招聘物业管理指导员。区政府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4月份,我区研究出台《金安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暂行)》(金政办〔2022〕16号),对新形势下的物业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业务办理,力促服务优化。我区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已实现全覆盖。对于符合协议选聘的项目,严格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批复备案。2013年,省住建厅出台《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根据办法规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的综合竣工查验。2019年,六安市颁布《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各方在物业竣工查验的法律责任。目前,金安区已全面落实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工作机制。

(二)一般建议办理情况

1.代表们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53件,占61%。

如《关于解决中店乡南山新区范围内上学难的议案》,目前,我区已实施六安市人民路学校南校扩建项目,建设皋城中学南山校区,如龙养老项目东侧九年一贯制学校,大华山路配套太平亿康及安置房的九年一贯制学校等。通过改建金安职业学校为义务段九年一贯学校,引入六安市汇文中学优质管理团队,2022年秋学期已开始招生。南山新区基础教育配套正在逐步完善,未来5至10年学业教育需求已基本解决。

《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的议案》,我区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所,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要求,到2020年,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或每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我区已全部完成建设,均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岗人数93人,在编人数58人,大学以上学历人数46人,中级以上职称人数26人,44岁及以下人数49人,45岁及以上人数44人,人员资质总体上已达标。

《关于加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建议》,区政府陆续出台了《金安区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金安区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康养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规范有序推进我区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全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71所,其中农村特困供养机构29所,社区康养中心7所,社会(民办)办养老机构35所,总床位7858张。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特困人员生活能力评估,共有半失能、失能特困人员852人,其中集中供养523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已达到61.4%。2022年底前,我区将实现10所社区康养中心建设并投入运营。

2.代表们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31件,占35.6%。许多承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解决建议所提问题。如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区卫健委等单位,对能列入工程建设计划的优先列入,能解决的优先解决。

如《关于对皖西路小学进行改扩建的议案》,新一轮城区学校布局规划(2021年-2035年)正在调整,学位紧缺的品质老城区(含皖西路小学学区)在规划之列,待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我区将根据批准后的规划进行建设,适当提高容积率,切实改善部分老校办学场地条件,实施现状学校达标改造。

《关于拓宽升级九十里山水画廊大华山景区旅游道路的建议》,今年5月,我区已投入400余万元对大河湾大桥至华五路口这段道路进行白改黑,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华五路口至云峰寺段1.1公里正在拟定实施方案,力争早日改造。

《关于横塘岗乡卫生院迁址新建的建议》,横塘岗乡卫生院迁址新建项目已纳入区卫健系统“十四五”期间项目谋划库,计划2023年实施。前期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区卫健委、横塘乡党委政府共同拟定了意向性选址,并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确定该地块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3.代表们所提建议因政策限制、政策变化或管理权限等因素不能解决的3件,占3.4%。如《关于六安市金安区清水河街道九里沟“城中村”土地收储征迁的建议》和《关于尽快实施城北乡解放北路(六寿路)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议》,九里沟社区、城北乡六寿路周边地块均位于主城区范围内,属市级管辖区域,其征迁计划由市政府制定和下达,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22年市政府批准的本级投资计划中,未包含九里沟社区、城北乡六寿路周边棚改征迁项目,暂无法实施。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解决该区域居民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着力改善区域内交通安全、环境卫生、雨污排放、垃圾处置等条件。《关于金安区旅游西环线北延及升级的议案》,现有道路部分路段仍不贯通或有待提升,围绕这一短板,我区在“十四五”规划及年度项目安排时给予重点考虑。但旅游西环线北延方案涉及新增用地占用基本农田问题,短时间内没有通道解决。下一步我区将持续跟进“三区三线”划定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其纳入并争取通过审批。

二、主要做法

区政府始终把代表建议视为加强人大监督的珍贵资源和重要渠道,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沟通感情、听取意见、争取民心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区人大六届一次会议闭幕之后,区政府及时组织人员对代表建议意见进行梳理归类,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区政协六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金政秘〔2022〕9号),并于3月30日召开交办会,明确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和办理时限,对人大代表建议逐项逐部门进行交办。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建议办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办理任务落实。特别是对一些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意见建议,区政府领导多次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确保建议办理落实落地。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细化办理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了思想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完成质量。在办理工作中,区政府要求各承办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答复反馈办理进度,提高代表对办理情况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督促指导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对因政策规定或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办理的建议,积极主动向代表解释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区发改委、区教育局等单位专门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见面会,通过“请进来”方式当面征求意见,共商解决办法。区财政局采取“走出去”的办理方式实地调研,现场交换意见,商讨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办理环节上,及时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代表本人,答复的函件,按照规范格式,严格审核把关。在办理质量上,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部署交办工作、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的问题、加强办理结果审核,并将办理建议与本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促进办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严格督查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亲自督促办理,要求区政府办跟踪督查,督促承办单位抓落实、抓进度、抓质量。区政府办组织相关人员与承办单位沟通座谈,详细了解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措施,完善方案,及时消除办理过程中的“梗塞阻”,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5月底,按照办理时间节点要求,提醒协办单位加快协办进度。6月初,印发《关于加快办理区级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对办复缓慢单位及时提醒督促,同时仔细梳理各单位复文,对不符合答复标准或答复不规范的退回重办,要求办理单位进行“回头看”,对答复后办理工作有新进展、新变化的,及时与代表沟通。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举措

总体来看,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人大代表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个别部门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二是个别部门单位答复文件的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三是个别部门单位在建议办理前后,没有及时与代表进行沟通联系,对代表意图的了解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区政府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跟踪督办机制等措施,认真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  刘岩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不含金融)国有资产。2021年度,我区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企业3家,分别是: 安徽金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六安市金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49.82亿元,同比增长20.3%;负债总额227.67亿元,同比增长13.04%;所有者权益322.15亿元,同比增长26.02%;资产负债率41.41%,同比减少2.66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年平均薪酬19.82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2021年度,我区国有金融企业1家,为六安市金安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总额4.2亿元,同比下降3.72%;负债总额0.85亿元,同比下降18.03%;所有者权益3.35亿元,同比增长0.73%;资产负债率20.17%,同比减少3.52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年平均薪酬28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含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截至2021年底,纳入我区资产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11个,资产总额102.95亿元,较上年增长37.39%;负债总额35.63亿元,较上年增长45.78%;净资产总额67.32亿元,较上年增长33.33%。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8.7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7.8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74.24亿元,占资产总额72.11%。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是土地资源。截止2021年底,全区土地总面积166855.03公顷,其中耕地80154.34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871.86公顷,工矿用地2862.87公顷,住宅用地11842.3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449.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124.1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091.44公顷,其他用地44458.17公顷。二是森林资源。截止2021年底,全区森林面积37290公顷,其中林地31661公顷,疏林地151公顷,灌木林地1208公顷,未成林造林地2632公顷,苗圃地151公顷,宜林地928公顷,无立木林地467公顷,其他林地92公顷;林木覆盖率36.18%,森林蓄积量251.3536万立方米。三是矿产资源。截止2021年底,全区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3类3种,分别是粘土、地热、矿泉水;砂场共2个,每年限采河道砂石582万吨,价值5.82亿元。四是水资源。截至2021年底,全区水资源总量为8.63亿立方米,年平均降水900mm-1300mm。用水总量为4.38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94.25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为34.87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27,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区国资部门以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抓手,认真履职尽责,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对国有资产的增加、管理和处置等进行全链条监管,切实发挥国资部门的职能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坚持管资本思想不动摇,创新管理方式和举措,进一步厘清职责边界,管控国有资产及运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向国有企业要业绩、要结果,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1.以绩效考核为导向,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围绕营业收入、资产负债率、利润及利润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要素设置相应年度考核指标,分别与金投集团、新城公司和金安担保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动态调度各公司经营目标完成进度,分析进度偏差,制订纠偏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既定的内容、进度和质量有序推进。2021年,金投集团、新城公司、金安粮食购销公司和金安担保公司资产质量、运营效率等进一步提高。

2.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严控资产管理各类风险。督促各企业严格执行省市区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各项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区属各国有企业根据自身的需要,制订了资产管理各环节的制度办法,明确职责分工、操作流程,建立惩戒机制。分类别建立资产台账,实时动态更新,确保各企业资产“一表清”;新城公司和金投集公司先后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搭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资产智能化、系统化管理。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按照“三公开”原则,在资产评估、拍卖、中介机构的选择、资产的出租出售等环节,遵从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开拍卖、拍租,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全年未发生资产经营不规范而导致的投诉事件。

3.以资产整合为手段,切实发挥资产效益最大化。为有效壮大区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将淠河右岸河卵石、建设用地下的砂石等资源划转至金投集团公司,新增公司资产70余亿元,2021年金投集团公司通过评审,外部主体信用评级晋级AA。将龙穴山资源性资产、枣园农贸市场、桃园邻里中心等资产划转至新城公司,新增公司资产48.3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得到有效控制。

4.以国企改革为抓手,促进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按照“内外”兼修、“软硬”兼施的原则,大力推进国企三年行动改革,在改革中实现转型和发展。一是练好内功。督促各区属国有企业严格按照国企改革的要求,完善各项制度,建全各项机制,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金安投资集团公司修订了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经理层重点工作调度机制,突出党组织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领导作用。新城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控、内审制度,形成全员全过程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责任追究工作体系,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金粮公司修订了“三重一大”、人力资源管理、粮食经营、设施设备管理等41项制度办法,制订各岗位责任制18项、操作规程15项,逐步推进了以制度管财管人管资产的体系建设。金安担保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制订了《公司风险管理办法》、《公司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等风险控制制度,建立了由公司董事会、风险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担保业务部共同组成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抓好转型。利用区内外有限资源,改善经营环境,提升区属各国有企业经营水平,增强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2021年金安投资集团在建筑施工、强电施工、物业服务、油料经营、光伏发电等方面进行不断探索,谋求实体经营新突破。强电公司已取得五级资质,物业公司已开始承接区内医疗系统、行政办公区的物业服务业务。新城公司正紧锣密鼓地推进金安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建设;建设运营的加油(气、氢、电)站,实现了稳定收入;与外部基金共同设立基金,在赋能园区发展的同时,加大对外投资,实现多元经营;筹备成立金安通用机场运营管理公司,深度参与通用机场的建设运营工作。金粮公司以新组建5个直属库为依托,建立集粮食收购、仓储和销售为一体的粮食产业服务体系和地方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着力打造区内粮食和物资储备骨干企业。三是防范风险。开展国有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整治工作,对企业在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等8类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并督促整改。对金投集团公司进行专项审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资金支付(调度)、合同签订等多级联合审核,制订风控措施,防范债权投资风险。加强金安担保公司担保审查、保后监管和反担保措施的落实,控制业务风险,全年共收回代偿款2100万元。新城公司制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从源头上把控投资风险。

5.以社会责任为担当,助力我区社会事业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基金引导和增信担保等方式,助力我区企业全面发展。出台《金安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基金管理类制度,初步构建了各类基金的投资决策、运营管理、免责容错等制度体系。成立规模为5亿元的金安产业引导基金、规模为2亿元的金安国元基金,助力我区招商引资企业、本土头部企业和产业项目发展。金安担保公司2021年共为166户小微企业完成融资担保11.38亿元,其中通过“4321”政银担模式为150户小微企业,担保贷款10.42亿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以资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操作,有序管理。

1.落实《条例》,加强资产管理力度。结合对新颁布实施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宣传,强化各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意识,设立资产管理岗位,明确管理责任,落实资产管理各项工作。调整资产配置表,在主管部门审核和资产部门审核的基础上增加了财政归口业务股室审核和政府采购部门审核,认真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合理配置,调剂共享。积极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严把资产“入口”关,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与财政财务管理协调发展。

2.推进改革,实现资产统一监管。出台《金安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方案》,全区5个单位所属的5家企业进行了改革,其中有3家企业进行了市场化方式处置,2家企业采取全部脱钩划转方式改革,实现了我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大了低效劣质企业的出清力度,提高了国有资本运作效率和水平。

3.开展清查,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开展全区公路资产清查。截止2021年底全区现有道路里程4330.683公里,价值39.35亿元,其中省道里程142.533公里,价值4.91亿元;县道里程464.796公里,价值9.27亿元;乡道里程998.924公里,价值8亿元;村道里程2724.43公里,价值17.17亿元。通过清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公路资产管理,提升了公路资产数据质量,为运维预算安排、新建项目决策提供了依据。

4.加强监督,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开展资产清查审计,督促账实不符的单位进行核实整改,查摆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资产管理水平。2021年发现30个单位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涉及资产金额约2679.65万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

1.推进确权规范交易。2021年,推进国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对我区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确权登记,确保摸清自然资源的“家底”,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2021年挂牌成交土地33宗,出让面积1925亩,成交总价款217858万元。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和高产利用机制不断健全。

2.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落实最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初步建立田长制体系,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实现耕地质量和数量的动态平衡;严格落实供地政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和利用机制不断健全;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大幅压缩矿山企业数量;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开展区域内各类规划编制和区域内“三区三线”划定;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编制水资源规划论证报告书。

3.大力推进土地整治。2021年,完成增减挂项目规划设计面积7278亩,完成施工面积6773亩;完成补充耕地规划施工1216亩,完工920亩;全年共组卷上报20个批次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全部取得省、市政府批复拆旧规模7278亩,挂钩建新项目49个、2414亩,有力保障了淠河右岸、通用机场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扎实开展全域土地整治后备资源摸排,各项指标面积均居全市前列;

4.严格森林资源保护。2021年完成人工造林7157亩,封山育林4000亩,退化林修复16400亩,森林抚育120000亩。持续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工作,2021年我区共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和8个省级森林村庄。全区23条道路森林长廊和1600公里林荫工程得到有效管护。开展义务植树四十周年系列活动,完成义务植树220万株。

5.强化水资源保护。一是持续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已完成第三批节水载体建设,其中建设节水型企业2家,节水型小区2家,建设节水型公共机构(单位)8家。加快推进节水型灌区建设,《安徽省六安市木南节水型灌区创建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级专家评审,金安区木南示范区农业节水教育基地暨水权改革展示项目建设完成。二是严格水行政执法。提前完成取水专项整治行动,共计办理取水许可证14本,其中8本农业《取水许可证》,6本企业《取水许可证》,共计关停处理8家违法取水户;水行政执法巡查,共办理案件3起。2021年征收水资源费68余万元,超往年同期12%以上。

三、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国有企业债务负担过重。多年负债投资,债务余额较大,经营性收入较少,债务规模持续增长,债务违约风险较大;二是市场化转型进度缓慢。市场化转型的目标和思路还不够清晰,市场化实体经营工作推进不够明显,效果不佳,对控股和参股公司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建立,还不能依靠市场转型实现良性发展。三是企业运营能力还需加强。企业经营性资产较少,部分资产无法办理产权证书,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企业现有人才与公司转型需求不相匹配;部分员工主观能动性、岗位胜任能力还有一定差距,公司市场化运营的体制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绩效考核效果不够明显等。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主体意识不强。部分单位依然存在落实制度不实,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的现象。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未能有效结合,存在无预算配置现象,资产使用效益较低。三是管理部门不健全。区资产管理部门设置不全,管理人员十分有限,无法满足国有资产管理需要。四是管理队伍不稳定。各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人员不稳定,工作不衔接,服务保障单位履职和推动事业发展的能力还需提升。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优质补充耕地资源日渐枯竭,开发利用难度加大。二是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不高。闲置和低效用地依然存在,闲置土地处置难度大,盘活存量任务艰巨。三是违法违规用地管控难。部分项目无视用地红灯、屡踩红线,管控难度较大。四是森林资源管护意识不强。由于重视程度不高,非法使用林地和违规采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五是水资源节约意识不强。区内农业灌溉模式仍以漫灌为主,造成较大程度的浪费。老旧管网维修成本逐年增加,养护压力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一是建立市场机制。继续落实党组织在企业管理中的引领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人力管理、资源整合、运营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完善管理架构和制度体系,使之更适应市场环境。加大经营业绩目标考核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加大考核力度,激发公司主观能动性,凝聚力量,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二是盘活资源资产。充分挖掘自然资源、新能源等潜力,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努力实现其向资产、资本转化。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督促企业积极盘活接收和管理的各类经营性资产。三是推进企业转型。跟紧2021年谋划的强电施工、物业服务、建筑施工、公路养护、油料经营、光伏发电等即将落地的实体经营项目,积极参与片区开发、乡村旅游等业态,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自我“造血”、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借鉴转型发展先进理念、成功做法,结合实际,运用至国企转型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四是发挥担保公司职能作用。积极开展“4321”新型政银担合作业务,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提高国有资本扶持小微企业的效率,提高国有资金放大倍数和服务小微企业数量。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一是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意识,加强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水平。二是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实现资产管理规范化、程序化,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三是强化监管加大督查。通过资产清查、审计等方式,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不到位的部门单位责令改正,并实施跟踪问效。对违规违法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加快存量土地处置。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将各乡镇、园区管委处置完成情况,作为用地计划分配的依据,加强督导和调度,确保完成处置任务。二是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把关实施征收和农转用建设项目用地,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或经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对项目规划符合性进行实质性审核。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进一步完善田长制体系建设,研究制订“田长制+卫片执法+耕地保护”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加强补偿激励,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继续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占用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四是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继续开展森林资源督查工作,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及时查处各类涉林案件。五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狠抓重点、补弱项、建机制、强监管、严考核,以规范有力的监管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管理办法

2022年9月30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和《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我区有关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 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备案审查机构)负责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接收、登记、分送、存档和审查等具体工作。

区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以下简称专门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第四条 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加强与区委、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备案审查工作部门、机构的联系,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作和信息交流。

第五条 区人大常委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要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使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水平。

第六条 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区监察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范围的规范性文件;

(四)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发布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五)依法应当报送备案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第七条 规范性文件备案报送要求: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政府令或者公告、规范性文件文本以及说明等有关文件一式五份,并同时报送电子文件;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在每年一月三十一日前,将上一年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报送备查。

第八条 备案审查机构应当自收到备案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形式审查。

对符合法定范围、备案文件齐全、符合格式标准和要求的,予以接收登记。

对不符合法定范围、备案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格式标准和要求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对符合法定范围,但备案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格式标准和要求的,制定机关应当自收到退回通知之日起十日内补充报送或者重新报送备案。

第九条 备案审查机构对登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分类,及时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研究。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涉及两个以上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的,应当同时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研究。

第十条 对规范性文件主要审查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一)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

(二)违法设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或者违法设定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者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作出调整和改变;

(四)与法律法规的规定明显不一致,或者与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原则明显相违背,旨在抵消、改变或者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同上级或者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

(六)违反法定程序;

(七)明显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

(八)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明显不合理,或者所规定的措施与其制定目的明显不匹配;

(九)因现实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不宜继续施行;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明显不适当的情形。

第十一条 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情形的,可以依法对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备案审查机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以外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情形的,可以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建议,备案审查机构及时研究,必要时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审查要求、审查建议应当写明要求或建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名称、审查的事项和理由。

对不属于区人大常委会审查范围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告知提出人向有权审查的机关提出。

第十二条 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对分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初步审查意见,交由备案审查机构汇总研究。

第十三条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研究,需要制定机关说明情况或者提交补充材料,制定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 经初步审查研究,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存在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情形的,由备案审查机构会同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进一步研究,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制委员会)汇报。

第十五条 法制委员会根据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调研、论证、研究情况,对初步审查意见进行统一审议,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情形需要予以纠正的,应当提出书面审查研究意见,经常委会分管负责人同意后,告知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

在提出书面审查研究意见前,可以与制定机关沟通,要求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者废止。经沟通,制定机关同意对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并书面提出明确处理计划和时限的,可以不再向其提出书面审查研究意见,审查中止;经沟通没有结果的,应当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研究意见。

第十六条 制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书面审查研究意见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向备案审查机构反馈。

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存在问题进行修改、废止的,审查终止。

制定机关收到审查研究意见后逾期未报送书面处理意见的,备案审查机构可以向制定机关发函督促或者约谈制定机关有关负责人,要求制定机关限期报送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 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存在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情形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法制委员会应当向主任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常委会会议对撤销规范性文件的建议进行审议时,制定机关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可以书面陈述意见。

第十八条 制定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文本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并按照本办法报送备案。

第十九条 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书面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的,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审查工作结束后十日内向其反馈审查研究情况。

第二十条 规范性文件审查研究工作结束后,有关审查研究资料应当及时归档保存。

第二十一条 备案审查机构应当在每年三月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由常委会会议审议。

第二十二条 对不按本办法要求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构应当通知制定机关限期补报或者重新报送。对拒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应当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拒不执行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管理办法(草案)》的说明

区人大办主任  邓德军

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责,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就提请审议的《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19年12月1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4次委员长会议通过了《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办法》),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各项制度作出系统规范,对报备范围、审查标准、启动审查的形式等作出较大的变动。参照全国人大《办法》,2021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以下简称省人大《规定》),2022年5月30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市人大《办法》),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

为此,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参照省、市人大工作对于规范性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有必要对2012年12月 16日金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进行全面修订。此次修订采用立新废旧的方式,目前已形成《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

二、《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草案)》共二十三条,现将重点内容、新提法新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备案审查范围

《办法(草案)》根据全国人大及省、市人大工作要求,对本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作出规定,新增了区监察委向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内容。(第六条)

(二)建立衔接联动机制

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相关工作要求,《办法(草案)》直接引用了省人大《规定》第六条的表述,新增了与区委办、区府办、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规定。(第四条)

(三)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

根据省、市人大相关工作要求,《办法(草案)》直接引用了省人大《规定》第八条的表述,新增了提高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水平相关规定。(第五条)

(四)完善审查标准

省人大《规定》和市人大《办法》对于审查标准规定了四个方面的审查要求:一是合宪性审查,审查是否存在违背宪法规定、宪法原则或宪法精神的情形;二是政治性审查,审查是否存在与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不相符或者与国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的情形;三是合法性审查,审查是否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形;四是合理性审查,审查是否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这四个方面的审查要求,是有机整体不可分割的刚性要求。为此,《办法(草案)》总体上作了直接引用。(第十条)

(五)完善问题处理方式

《办法(草案)》参照市人大《办法》规定,根据本区实践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对审查结果的处理方式进行了完善,强调监督实效。主要采取四步骤逐步推进的处理方式:一是发现可能存在需纠正情形的,由备案审查机构与相关专委、工委进一步论证,并向法制委员会报告。二是确定存在需纠正情形的,首先与制定机关沟通,要求及时修改或废止。三是沟通无果的,经主任会议决定书面提出审查研究意见给制定机关,要求限期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四是制定机关不予修改或者废止的,由法制委员会向主任会议提出撤销该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并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在任何一个环节制定机关书面同意予以修改或废止的,该文件的审查工作中止;制定机关进行纠正并完成相关工作的,审查终止,新文件将重新启动报备程序。(第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

(六)建立报告工作制度

《办法(草案)》规定了备案审查机构每年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由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第二十一条)

三、几点说明

1、《办法(草案)》中,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暂未设立,区人大将在明年初的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设立。

2、《办法(草案)》中,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暂时也没有设立。区人大将积极向区委汇报,争取尽快设立。

3、《办法(草案)》中明确,备案审查机构是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法制工作委员会设立前,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办法(草案)》起草后,书面征求了区人大各有关工委、区政府办、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单位的意见,并在主任会议讨论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办法(草案)》和说明已印发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请予审议。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9月30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刘岩松为金安区财政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刘芳芳的金安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9月30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锋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琛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虹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侃的金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吴昌军辞去区六届人大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9月30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吴昌军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请求辞去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昌军辞去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以上决定报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代表307名。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吴昌军辞去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其代表资格终止。

至此,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06名。

特此公告

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9月30日

——2022年9月30日在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刘岩松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谨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自从1996年参加工作以来,我从基层财政所一名工作人员到区财政局一名班子成员,再从一名班子成员到金开区财金局主要负责人,今天,提名我为区财政局局长拟任人选,这是对我的充分肯定和信任,更是对我的殷切期望和鞭策。在此,我向培养关怀我的组织、向信任支持我的领导、向关心帮助我的同志,向与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财政部门工作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在我区落地见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今天,我有幸被提名为区财政局局长拟任人选,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为此,我将努力做到:

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财政工作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统筹安排,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大局意识,提升科学决策的能力。

二是团结互进聚合力。继承和发扬区财政局历届班子的好传统、好作风和好经验,倍加珍惜目前全局上下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共进的工作氛围。

三是勤勉奋斗勇担当。当前,经济形势依然严峻,财政运行面临诸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我深感担子沉、责任重、压力大。我将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变压力为动力、化使命为担当,紧扣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扎实做好“生财、育财、聚财、理财、管财、用财”六篇文章,在坚持人民至上中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在统筹发展安全中抓实财政风险防范,在正确的策略方法中稳妥推进财政改革。

四是廉洁自律守底线。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紧紧抓在手上,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和克服“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执行好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树立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提名担任区财政局局长,对我而言,是新的历程和考验,无论审议表决通过与否,我都将正确对待,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风貌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如果今天的提名获得通过,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恪尽职守、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不辱使命,绝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期望,奋力推动全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经济强区、建设美丽金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2022年9月30日在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代表:

大家上午好!我是区法院的余锋,1987年生人,中共党员,法律硕士,2014年入职金安法院,先后在张店法庭、研究室等部门工作,现任区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法官助理。

今天是2022年9月30日,在这个金色的秋天,在人大这一神圣的国家权力机关,我即将迎来职业生涯的暂新开始,这一天,会是我一生永远值得铭记的时刻!此时,我内心充满感恩,感谢组织的培养和认可,感谢人大常委会的信任!

我深知,作为法官,身负决断是非之责不可谓不大,守护公平正义之任不可谓不重!习总书记曾指出“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今日获得任命之后,我决心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守护好这最后一道防线,矢志不渝!

在此,我愿承诺:

一、永保忠诚之志:作为人民法官,我将时刻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办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论贵贱,不别亲疏,一律公正裁决!同时,我也不会忘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我将把对党忠诚奉为首要原则,坚定政治信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做一名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群众满意的合格法官!

二、积极担当作为:我们金安是主城区,经济活跃,诉讼较多,各类纠纷不断涌入法院,对于一名新任审判员而言,要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就必须胸中有大局,善于找准工作契合点,不断钻研法律业务、提升专业能力,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服务保障区域中心工作;我们金安也是一片安静祥和之地,作为基层法官,我们有守护好这片安宁的责任。今后,在化解矛盾纠纷时,除了法律,我会更加关注社情民意、风俗习惯,在办案中将冰冷的法条注入温度,把晦涩难懂的条文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表述出来,做到以法服人、以理动人,使裁判结果既在法律之内,又在情理之中!

三、坚守法纪底线:清正廉洁是法官最基本的素质!已不正,无以正人,何以服人?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我将继续严格自我要求,时时自省自警,敬良知畏法纪,干干净净办案,珍惜荣誉、捍卫尊严!

回首是初心,前路是责任!法官于我而言,不只是一份工作,更是一份信仰和事业。无论前方的路面临多大的压力和挑战,我想说:以至公无私之心,行正大光明之事!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2022年9月30日在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尊敬的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今天,非常荣幸能在这里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我拟任审判员的评议和表决。衷心感谢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鼓励和支持!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并向各位领导表态。

本人陈琛,1985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2008年通过省首批“大学生村官”考试,在村担任书记助理,后通过政法干警招录进入金安法院工作。2014年在木厂法庭担任书记员,2016年在七里站法庭担任助理审判员,2017年因司法改革转任民一庭法官助理,2018年在刑庭工作至今。履职期间,本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至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独立承办和协办刑、民事案件1500余件多次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校园法制讲座;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并在论文讨论会和法官论坛获奖;先后被借调至区委巡查组区委政法委学习锻炼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常态化工作协助办理了多起重大涉黑件。

员额法官,是一个光荣而又高尚的职位。需要严谨的法律思维和理论素养,需要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需要有更大的担当作为,最根本的需要秉持一颗公平公正的心。入额,是法律科班生的初心和憧憬,是从事审判事业的高级追求,是实现自我价值、实现司法为民的最佳途径。如果这次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不负重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努力做到以下四点:

一、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业务学习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首要任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活动的要求,弥补短板,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把握好工作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不断更新观念、明晰思路、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执法为民,强化宗旨意识。坚持法治理念,强化执法为民宗旨,落实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主动耐心地听取群众的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高质量的审判服务于民,用优良的司法作风取信于民,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法律意识,始终坚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履行法定职责,学法、守法、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虚心听取和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把审判工作自觉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四、严以律己,坚持廉洁司法。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自觉遵守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恪守法官职业准则,严守职业纪律,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以上就是本人的表态发言,恳切希望能够得到各位领导和委员的认可与支持。谢谢!

——2022年9月30日在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领导大家好,我是金安区法院陈虹,现向大会做述职发言。

本人陈虹,女,1988年4月30日生,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2013年通过省公务员考试进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工作,2013年12月至2016年3月在我院木厂法庭 担任书记员职务,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在我院的七里站法庭任助理审判员,2017年6月司法改革后,一直在七里站法庭担任法官助理。

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担任助理审判员期间办结民事案件164件,自2017年6月至今,担任法官助理期间协助员额法官办结民事案件329件。

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我认为态度决定一切,尤其在工作上,一定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踏实认真,积极主动,这样才能真正成长。作为一名法官助理,要坚守职责,协助好法官耐心细致的将每一个案件办好。

如果今天人大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一定牢记今天这个光荣的时刻,牢记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始终保持坚定执着的法治信仰、捍卫正义的价值追求、忠诚履职的的使命担当、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围绕主责主业,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良心的检验,以实际行动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法院事业奉献应有的力量。

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出、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9人)

 任:胡卫东

副主任:宣红兵     荟(女)   周世武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世斌

韦文海

方向阳

邓德军

 

刘振忠

 

 茜(女)

张文全

张迎年(女)

张纯寿

张宗明

陈孝干

陈宜安

林国彬

 

聂道平

 莉(女)

徐国辉

 

高文清

桑世武

蒋源汇

鲍远志

二、请假人员:(4人)

 员:   茜(女)  邵有常  郑显俊  满少华     

三、列席人员(共26人)

         区政府副区长  

姜祥龙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史新富        区人民法院院长

 莉(女)   区检察院检察长

         区政府办主任

杨正远        区教育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刘岩松        区财政局局长、国资委主任

邓忠玉(女)   区文旅局局长

张显准        区信访局局长

郑书军        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何开玲(女)   横塘岗乡人大主席

杨海涛        中店镇人大主席

 (女)   望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区人大代表

         区人大代表

         区人大代表

黄金花(女)   区人大代表

奚得发        区人大代表

 (女)   区人大代表

王莉莉(女)   区人大代表

         区人大代表

韩自强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副主任

         区人大研究室主任

高君洁(女)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胡云业(女)   区人大办公室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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