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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日期:2023-09-04 作者:管理员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及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20238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安排

20239-20242

二、评议对象

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情况;

(二)依法履职和效能建设情况;

(三)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四)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五)落实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六)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

四、征求意见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单位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被评议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31015

联系电话:0564-3261195(区司法局评议工作组)

0564-3261135(区乡村振兴局评议工作组)

电子邮箱:lajardb@126.com

特此公告

202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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