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3年第五号)
金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10月31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卫东,副主任宣红兵、沈荟、周世武、李飚出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世武主持。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农村道路建管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调研报告;听取审议了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近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评议组评议工作报告;听取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2022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了金安区2023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肥东县人民法院对区六届人大代表董超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卫东要求:一要不断完善农村道路管养工作机制,落实区、乡、村三级管养责任,切实强化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二要认真开展工作评议与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三要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会33人,因事请假3人,实际出席会议30人。区政府副区长王振华,区人民法院院长史新富,区人民检察院院长周莉,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方宏,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乡村振兴局等区直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及乡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等共28人列席会议。
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胡卫东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各项议程。结合会议议程,讲几点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工作情况报告。这是一次跟踪调研,2022年下半年,区人大开展了农村公路建管工作视察,视察中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农村公路工作取得的成绩。近年来,受益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叠加政策因素,“四好农村路”各项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一条好路,三分在建、七分靠养。要坚持“防治结合,管养并重”,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农村公路区、乡、村三级管养责任,切实强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真正把农村公路全面建设成农民群众的产业路、致富路、幸福路。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近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和区人大评议组评议工作报告。此次工作评议,区人大两个评议工作组认真制定了工作方案,扑下身子开展了深入调研,较为全面地了解了两个单位职能履行情况。被评议单位态度端正、高度重视,为评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工作评议与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监督手段形式上有所不同,但目的都是一样的,那就是为了推动相关工作更好开展。此次评议中,两个评议工作组高度肯定了被评议单位的各项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建议。会后,两个评议工作组要结合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及时将评议意见送交区司法局、区乡村振兴局。两个单位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下一步,还要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两个单位要把接受测评作为解决存在问题、提升工作水平的有利契机,以扎扎实实的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办好代表建议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抓手,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积极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认真研究好、办理好代表建议,并做好答复反馈,努力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希望新任命的同志,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珍惜干事创业的舞台,切实提高政治能力、严守政治规矩,忠于职守、勤勉工作、克己奉公,在新岗位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2023年已经进入尾声。人大各工作、办事机构要全面复盘回顾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总结,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前谋划好2024年工作。要及早筹备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把各项筹备工作做精做细做到位。
谢谢大家!
金安区农村道路建设管养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交通局局长 朱明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作金安区农村道路建设管养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基本概况
近年来,随着我区农村通村硬化路、通村双车道、养护工程的实施,农村公路数量和质量都大幅提高,农村运输条件和投资环境大为改善。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实际总里程4310公里,其中:县道554公里,乡道1201公里,村道2555公里;另有管养省道6条、共142公里,全区三级及以上公路275公里,19个乡镇(街)299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了村村通、组组通,有的达到户户通,实现村村通公路、通公交的“双通双百”目标。
二、主要做法
1.建设规模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区农村公路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总目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升级基础设施,提高管养水平,优化运输服务,加强信息建设,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十四五”时期,我区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累计投入资金4亿元,新建、改建农村道路185公里,危桥改造22座,较大自然村庄道路硬化率100%,农村路网实现内畅外联,结构功能日趋完善,完成了“由点到面、由线到网、由通到畅”的蝶变。
2.养护水平不断提高。近年来,以安徽省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活动为契机,狠抓品质示范路建设,坚持每年有创建。一是养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根据省、市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区级承担500多公里县道日常养护任务,还肩负6条省道管养任务(S240、S242、S236、S330、S333、S437),主要以公路站、道班直接养护和实行个人承包市场养护相结合的管理模式,逐步向专业化、机械化养护迈进。同时采取季度考评和年终考核兑付养护经费,公路养护作业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乡村道路管养职责进一步明确。在全区19个乡镇街分别成立了“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站”,与原“四好办”“路长办”“农管办”形成联合办公机制,统筹乡镇做好“四好农村路”创建以及农村公路管养的监管、考核工作,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制定率达100%。截至目前,已成功创建S240毛坦厂至东石笋段、X431祝墩至井王段、X206凤凰台至毛坦厂段3条省级品质示范路,总里程达43公里。今年X206先毛路中店至凤凰台段约13公里已创建完毕,等待省交通运输厅验收。
3.安全防护不断加强。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水平,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整治,由上到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制定突发性应急处置预案。2021-2023近三年来,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累计投入资金约8000万元,治理安全隐患约800公里,有效提升了道路安全通行能力,降低了农村道路安全隐患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4.“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不断提升。“四好农村路”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亲自推动的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以创建“四好农村路”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努力打造农村公路畅、洁、绿、美、安的通行环境。2018年我区首批被命名为市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12个乡镇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市级示范乡镇,在全市名列前茅。今年又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申报工作,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目前申报工作已完成,等待省厅组织验收。
三、存在问题
1.土地要素难以保障。土地政策越来越紧,耕地保护越来越严,农村公路在升级改造时难免会占用到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这些项目又不属于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层级低且无相关土地报批路径,土地红线不敢触碰,致使一些新规划的县乡道路、进村入户道路等无法实现预期建设目标,群众修路诉求不能解决。如:椿石路工程至今未能开工建设。
2.配套资金难以保证。新建道路资金压力较大。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十四五”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上级补助我区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120万/公里,实际约需700万/公里;通双车道项目60万/公里,实际约需150万/公里;联网路项目24万/公里,实际约需80万/公里,地方资金压力较大。养护工程资金配套不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每年要求按里程比例下达建设任务,即我区每年要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50公里、预防性养护110公里,省补资金按照“1572”标准,即县道1.5万元/公里·年、乡道0.7万元/公里·年、村道0.2万元/公里·年,每年上级补助1000万元,要求地方按照1:1配套,近几年区级财力困难,一直未按要求予以配套。由于资金的不足,每年养护工程只能用有限的专项经费进行路面维修,整体路貌不能明显改观,社会和群众满意度不高。日常养护资金严重缺乏。按照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日常养护不低于“1053”标准执行,即县道1万元/公里·年、乡道0.5万元/公里·年、村道0.3万元/公里·年。按此标准,我区农村公路实际每年需要日常养护资金约1884万元(不含代管养省道),而目前区级财政每年仅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500万元,管养工作难以到位。
3.责任主体仍未到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责任体系仍未到位。特别是乡村道管养存在认识误区,认为乡村道也归县区交通部门管养,最后造成该乡镇负责管养的没有管,而区级交通部门按照责任主体又不能管、管不了,致使部分乡村道路存在管养空白。
4.管理体制尚未完善。目前,已建立了区、乡、村各级主要负责人为总路长的三级“路长制”管理体系,但基本上是纸上体系、墙上体系,多数呈散发状态,没有真正运行,“路长制”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管理力量偏弱,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人员编制没有确定、乡村级专管员名存实无,乡村责任没有真正履行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吃透土地政策,最大限度确保交通重点项目平稳高效推进。进一步学习贯彻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及有关土地报批政策,吃透精神,领会土地报批政策要求,提前做好做足土地功课。
2.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加大对交通基础投入力度。抓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核心是政策,关键在资金,要多方筹措资金,不断提高建管配套水平。
3.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明确管养主体,完善机构体系,理顺管理机制,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定位,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乡村振兴总要求,聚焦农村交通突出问题,不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全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
4.加快提档升级,不断把“四好农村路”建设向纵深推进。结合“十四五”交通规划,进一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公路路域环境和路网布局,以交通强区战略目标为引领,紧紧把握融圈入长牵手大上海等一系列政策机遇,加快综合立体交通建设步伐,全力实施金安交通“九合一”工程,形成立体、高效、安全、绿色的金安交通网络。
我区农村公路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创新工作方法,多方争取支持,把“十四五”交通蓝图愿景变成实际行动,为打造交通强区,建设美丽金安而不懈努力。
关于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方向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于10月8日至9日,先后赴肥西县铭传乡、丰乐镇、三河镇及金安区县道X206沿线乡镇,通过区外考察、区内调研和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现将相关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农村公路实际总里程4310公里,其中:县道554公里、乡道1201公里、村道2555公里。17个乡镇、2个涉农街道全部实现村村通、组组通,部分实现户户通;各行政村实现通公路、通公交“双通双百”。
近年来,受益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叠加政策因素,我区农村公路建设加速发展并趋于饱和,如何实现建养并重、建养结合,日益成为工作重点。
二、主要做法
1.加强资金保障。“十四五”以来,我区以新建改建农村道路、危桥改造、道路硬化、路网畅联为重点,累计投入建设资金约4亿元;以降低道路风险隐患、提升出行安全为目的,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累计投入资金约8000万元。区委区政府始终将农村公路建管作为民生工程、民心工程,2023年,安排养护工程资金、日常养护资金共1000万元。
2.突出示范引领。在省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活动中,将常态化创建与具体区情相结合,已成功创建S240毛坦厂至东石笋段等3条省级示范品质路;2023年,X206先毛路中店至凤凰台段已创建完毕,正等待上级验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指示要求,率先开展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2个乡镇被列入市级示范乡镇,在全市保持领先。
3.完善养护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执行分级管理:一是区级养护。以公路站、道班和个人承包等管理方式为主,专业化、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规范开展季度考评和年终考核,根据工作绩效兑付养护经费。二是乡级养护(含村级)。17个乡镇、2个涉农街道均设立“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站”,制定爱路护路乡规民约,统筹开展“四好农村路”创建、农村公路管养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三、他山之石
肥西县的考察学习,主要有以下两点收获:
1.地方投入资金足。一是养护工程。按照农村公路总里程6%标准确定年度改建里程,具体建设费用,由地方财政兜底组织实施。二是安防工程。将安全隐患整治列为道路“管养”首要任务,地方财政严格按1:1比例配套到位,有效降低了风险隐患,大大提升了出行安全。
2.日常养护市场化。县级农村公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第三方专业公司负责,费用标准为每年1.7万/公里,其中:1万元用于路肩、边沟整修及日常路面保洁,0.5万元用于日常修补,0.2万元用于应急处置。乡村道路采用打捆承包、个体承包等多样化养护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操作、规范化监管,养护效果突出。
四、存在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农村公路养护都是政府部门唱“独角戏”,缺少“群众演员”。对于养护工程、安防工程到底是什么,能起到什么作用,有什么重要意义,群众知晓率很低,参与度自然也不高。
2.配套资金不足。一是升级改造资金。县乡道升级改造项目约需700万/公里、上级补助仅120万/公里,通双车道项目约需150万/公里、上级补助仅60万/公里,联网路项目约需80万/公里、上级补助仅24万/公里,资金压力大。二是养护工程资金。按上级政策要求,我区需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50公里/年、预防性养护110公里/年,对应配套资金1000万/年,2023年,实际安排500万元。三是日常养护资金。按上级政策要求,我区日常养护资金约需1884万/年(不含代管养省道),2023年,实际安排500万元。
3.责任意识模糊。农村公路实行分级管理,上级早已作出明确要求。但是,部分乡村基于地方财力等因素,推卸管理责任,致使一些乡村道路存在管理“真空”。
4.培训力度不大。乡村管护人员,大多来自乡村自聘或公益性岗位,年龄结构偏大,日常管护主要是垃圾清理。公路管护具有一定专业性,缺乏系统培训,管护水平和管护效果自然受到影响。
五、工作建议
1.加强政策宣传。主动送法上门,宣传《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爱路、护路、养路和道路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加大资金投入。公路管养,可有效延长使用年限、减少风险隐患、降低综合成本。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区交通、发改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想方设法扩大项目基本盘。二是整合项目资金。集中有限资金,重点用于升级改造项目,坚持量力而行原则,有计划、分年度推进品质示范路建设,确保建一条成一条。三是增加预算资金。适当提高地方配套和专项经费标准,重点用于养护工程、日常养护和安防工程。四是提倡市场化运作。日常养护市场化,可提高质效、节约成本,建议从区级试行。
3.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厘清区、乡(村)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对照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发挥基层工作站应有功能。
4.强化培训指导。当前,我区乡村公路养护全面市场化的条件尚不充分。针对基层队伍不专业问题,交通部门要定期组织专项培训,分批次对乡镇从业人员进行专业指导,打造一支实用、管用的人员队伍。
金安区司法局近年来工作情况的报告
区司法局局长 余 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作为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评议对象,我局高度重视本次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整改提升的原则,认真梳理总结了我局近年来主要工作,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共有工作人员92人,其中公务员62人,事业编制10人,机关工勤11人,特岗6人,聘用3人。2021年以来退休10人,提拔副科级干部11人。2019年经机构改革、整合重组,我局现下设股室、中心、大队共15个,其中业务股室12个(含中心、大队)负责开展全区法治建设、行政复议与应诉、合法性审查与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监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办公室、财务和政工3个股室负责我局内部组织人事管理和综合保障工作。
二、主要工作
(一)深化党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市区委各级相关会议精神,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统领思想,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全体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更好地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工作的同时,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史理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抓手,打造“书香司法”党建品牌,丰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形式,营造积极浓厚学习氛围,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业务能力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大幅提升。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任务立项分解方案,明确各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职责,确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财务收支、评先评优、晋职晋级、车辆使用情况、大宗物品采购公开,加大了源头防腐力度。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氛围,促进党员干部聚精会神提素质、一心一意优环境。四是健全业务考核机制。制定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细化业务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工作实绩、日常考勤、作风建设监督考核,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自我约束能力、主动规范能力、服务群众能力、履职尽责能力显著增强,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工作效能显著提升。
(二)开创全面依法治区新局面
一是切实发挥依法治区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协调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抓住“关键少数”,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活动。三是积极构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增强巡察与法治监督合力,通过全面体检,为做好金安法治建设工作打牢基础。四是立足金安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金安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通过细化任务分解、落实提示督办、强化督察巡察,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打开新局面。2023年,区委依法治区办有效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序推进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立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申报等重点工作,不断收获法治建设工作实效。
(三)迈出法治政府建设新步伐
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年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执法监督检查,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每年定期组织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证件年审和执法人员培训。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制度,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把好合法关。以重大决策事项、重大合同协议、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为抓手,积极履行审查职能,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备案审查和异议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论证和调研。制定并公布我区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区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率100%。
(四)展现维护安全稳定新作为
一是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区共建立乡镇(街道)、村(居)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79个,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7个,建立了1498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人民调解队伍,广泛指导、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近年来,我区共建立示范性“百姓评理说事点”60个,创新总结了“一听二析三通过”调解法,累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0余件,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区7个司法所获2022年省级示范司法所命名,其中中市司法所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收集风险信息,准确掌握纠纷苗头,及时处置风险隐患,加强对矛盾风险等级的分析研判,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做好风险防控,全面排查化解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二是全力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理力度。畅通复议渠道,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收尽收。优化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纠错职能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近年来,区司法局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一是将调解机制引入行政复议,有效解决了行政争议。二是重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定期组织有关行政机关交流工作,共同探讨关于双方相互移送案件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操作流程,促进了信息互通、协调配合、案件互转,形成了共同解决行政争议的合力。对出现复议案件量较多的单位,找出问题,提出依法化解矛盾的有效方法。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督促、指导主办单位切实履行应诉职责,我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度稳步提升。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工作。紧紧围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教育矫正、适应性帮扶三大任务,创建“智慧矫正”模式,建立“包片联所”机制,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切实维护辖区安全稳定,确保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逐人排查,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教育帮扶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化解不良情绪,预防重新犯罪。疫情期间,我局严格落实刑满释放“必接必送”工作要求,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全力做好重点人群稳控工作。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10名,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602名,辖区安全稳定形势良好。
(五)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新水平
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我区建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44个,实现了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安排辖区14家律师事务所、2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接22个乡镇(街),344个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实现全覆盖,走在全市前列。二是发挥执业律师法律服务主力军作用。我局现有律师事务所14家,执业律师210人,近3年来,我局切实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以“万所联万会”“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为载体,安排每名律师至少帮扶一家企业,建立160名律师《帮扶企业花名册》,14家律所纷纷走入企业,把法治课堂搬进企业,切实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安排律师参与各级领导接访工作200余人次,法律顾问参与起草、审查规范性文件1300余份,办理涉重大合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政府法律事务500多件,化解矛盾纠纷500多起,开展法律知识讲座200余场次。我区英锐律所、中皋律所先后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多项表彰,大别山律所、英锐律所获得全省50强律所,同时取得了破产管理人资质。三是坚持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依法继续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形成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大格局,持续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2021年以来,全区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00余件,接待咨询3000余人次,切实有效地解决了弱势群体实际困难。区法律援助中心获司法部、市妇联、市文明创建指导中心等国家级、市级多项表彰。
(六)实现法治宣传教育新突破
一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印发“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守法普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认真部署开展全区“八五”普法工作。为区直各普法成员单位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任务书,明确普法责任清单,确保金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有效率、有抓手。二是围绕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开展宪法宣誓活动,把宪法列为党校必修课和全区各类培训班必学内容,全区所有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通过率达100%,全区中小学校共配备法治副校长114位,配备率达100%。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学第一课”、宪法晨读、法治课程等方式,不断提升青少年宪法法治素养,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三是夯实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争创活动。提高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和使用率,不断巩固提升我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区共建成法治文化公园和广场33个。充分发挥黄梅戏演艺有限公司法治文艺演出优势,在全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开展“皋陶杯”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全区50多个代表作品参与评选并获得奖项。积极落实《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截至目前,培养“法律明白人”共计4109名。2017年以来,我区“民主法治示范村”获国家级命名2个,获省级命名14个,获市级命名21个,23年申报并已公示6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自觉接受人大检查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意见情况
2021年1月,金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我区《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2021年11月,金安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了我区“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22年9月,区人大常委会宣红兵主任等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调研了我局人民调解工作,到翁墩乡、中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研座谈,视察了翁墩乡杨公庙村、中店镇管墩村“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情况,听取了我局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汇报。2021年以来,我局接受区人大代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进校园”、“加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等议案建议10件,均及时向代表作了答复并得到代表肯定。同时,对人大代表在调研、视察活动以及建议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业务上的要求认真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四、现存问题与今后努力方向
当前突出问题有:一是法治工作保障力度有待提高。首先是人员配置,尤其是专业力量明显不足,人员配置数量难以适应司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变化。其次是经费保障,我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经费保障尚有差距。二是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尚有不足。我局在承办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工作中需要整合多部门力量,但相应工作机制仍待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作用发挥需要进一步提高。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重点人群管理工作为例,乡镇(街)安置帮教委员会作用发挥、村(居)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仍有不足,形成我局单打独斗、责任自担的局面。三是司法行政工作被重视程度不够。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应诉、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等工作关乎政府形象,工作要求高、难度大。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司法局,负责牵头抓总依法治区相关工作,但一些部门认为这是司法局的另外一个“马甲”,对其工作安排重视不够、认识不深,抓落实上存在一定差距。四是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挑战和难度越来越大。根据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需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库,把本级党委政府全部规范性文件纳入管理。仅这两项工作在工作量和工作质效上的要求便不言而喻,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人员、资源挑战不可谓不巨大。
舟至中流催帆竞,击楫勇进破浪行。不论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发展,还是依法治区的战略推进,都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一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现有人员在岗培训,优化人员岗位配置,提高司法行政队伍履职能力与水平。争取有关部门加大对法治建设及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力度,坚持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提升司法行政业务效能。二是完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多部门的互动与沟通,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科学合理制定工作方案,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积极抓好工作落实。积极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凸显,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走深走实,力争在机构编制、专职队伍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树立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关于区司法局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监司工委主任 王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安排,从9月开始,对区司法局进行工作评议。评议工作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宣红兵带领下,先后在区司法局召开评议工作会议,分片集中走访乡镇街和有关区直职能部门,实地察看基层司法所建设,采取听取报告、谈心谈话、座谈交流、民主测评等形式,认真全面深入地了解区司法局近年来职能履行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民主测评情况
评议工作组发放区司法局工作情况民主测评评议表101份,测评结果满意100票,基本满意1票,不满意0票,满意率99%。发放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民主测评评议表37份。其中,局长余洋测评结果:优秀36票,称职1票,基本称职0票,不称职0票,优秀率97.3%;其他班子成员民主测评优秀率均在91.9%以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民主测评优秀率均在89.2%以上。
二、对区司法局工作评价情况
近年来,区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疫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中市司法所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翁墩乡洞阳村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1.普法工作得到普遍提高。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全区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法律知识测试,通过率达100%;全区中小学校配备114位法治副校长,配备率100%。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八五”普法工作的决议,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江淮普法行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事业发展,建成法治文化阵地33个。结合“送戏进万村”,以高质量法治文艺汇演融入百姓文化生活,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2.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活动,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认真开展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和清理工作,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通过“三项制度”督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等手段,促进各行政执法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纠错职能,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3.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成立镇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379个,建立1498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组建行业调解协会17个,2021年以来调解矛盾纠纷5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6%。特别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以“党建+法治”模式为乡村振兴助力赋能,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田间地头,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巩固基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4.社区矫正工作严格规范。严格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对象监督管理,加强教育引导、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化解不良情绪,预防重新犯罪。开展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执法依法规范有序。注重与公、检、法以及监狱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交换等工作机制,提高了工作成效。目前全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10名、安置帮教对象1602名,整体安全稳定形势良好。
5.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344个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全覆盖,走在全市前列。发挥律师法律服务主力军作用,建立7个律师行业独立党支部、1个联合党支部,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律师行业发展路径。建立律师帮扶企业花名册,每名律师至少帮扶一家企业,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建立完善区乡村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格,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受益面,实现应援尽援。2021年以来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800余件,接待咨询3000余人次,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三、存在问题
1.法治宣传方式较为单一。“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普法宣传方式较为单一,普法工作针对性、时效性还不够强,缺乏创新,对人民群众吸引力不够。群众解决问题不靠法、信访不信法的现象依然存在。
2.工作联动机制不够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需要整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力量,目前各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完善,没有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存在司法行政部门单打独斗、自负其责的现象。
3.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足。部分行政单位执法人员缺乏专业培训,普遍存在法律素养不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行政执法水平不高等现象,“三项制度”执法监督没有做到常态化、具体化、制度化,影响了行政执法质量和政府公信力。
4.工作保障力度有待加强。目前,行政复议、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业务专业性强,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高学历法律人才严重短缺。基层司法所“一人所”现象较为普遍,且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各项经费保障未达到规定要求,与兄弟县区仍有差距,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充分有效履行。
四、几点建议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认真做好“八五”普法,推动在全社会凝聚“法治”的价值共识。要着力在普法的方式方法上谋求创新,切实推进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积极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2.完善联动协调机制。增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性,强化与乡镇街、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全面构建矫正帮教网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帮助帮教对象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引导和帮助他们重新就业,自食其力。以防止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犯罪为工作重点,优化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职能部门协作配合的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稳控工作。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促进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整合各部门执法职能,合理配备执法力量,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能动作用,多方化解行政争议。
4.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加强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锻炼,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干部队伍,提升服务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能力。重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努力实现调解工作向专业化、职业化、精细化转变,进一步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强化普法工作和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按规定足额纳入财政预算。
金安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
区政协副主席、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严 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现将我局2021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
近年来,金安区乡村振兴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主动作为,各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以来,局机关先后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市委评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区委评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自省2021年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成效考核以来,连续2年被评定为“好”的等次,其中2021年度位列全省第一,2022年度位列全省第五。
一、突出实效,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聚焦“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目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在2022 年设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组基础上,2023年推动建立区级责任领导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机制,由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组组长和副组长分片包保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乡镇街和区直行业主管部门,每月督导各单位月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行“定人定责,工作不完成,督导不脱钩”。
(二)聚焦成果巩固,努力构筑防返贫坚固防线。一是聚焦重点人群,“双线结合”快速发现识别。自2021年开始,建立“双线结合”快速发现识别机制。通过自下而上、主动发现、自上而下预警信息核查,及时识别监测对象335户1129人,其中2023年新识别184户286人。二是聚焦责任落实,“联动响应”落实精准帮扶。针对现有311户1021人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建立“1+2+N”精准帮扶机制,即1户监测对象,落实2名帮扶联系人,凝聚帮扶力量、荟聚帮扶资源,聚焦户家庭实际情况和面临困难,精准落实N项帮扶举措。目前,311户监测对象已落实帮扶联系人445人,制定帮扶措施2982条。三是聚焦政策落实,“部门聚力”持续推动“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在教育保障方面,全面兑现各学龄段教育资助政策,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和“送教上门”专项行动;在医疗保障方面,稳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筑牢综合医保、“防贫保”健康保险和重特大疾病患者补充救助兜底“三道防线”政策。2022年全区“防贫保”理赔兑付480万元、重特大疾病患者补充救助186人次413.9万元,牢牢守住了防返贫致贫底线;在住房保障方面,常态化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对28户评定为CD等级的房屋及时实施危房改造,8月底全部改造完成;在饮水安全方面,对全区供水水厂每月进行一次42项指标水质检测,对农户饮用井水每半年进行10项指标抽样检测,确保全区农村饮水安全放心。
(三)注重统筹谋划,用好管好衔接资金项目。一是在项目库建设上,推动建立“三库联动”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即推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发改三部门集思广益,实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农业产业项目库、政府类投资项目库“三库联动”实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长效运行管理。二是在产业项目谋划上,推动建立“1+2+3+N”产业项目谋划工作机制。即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双轮驱动,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三方评审,项目主管单位共同参与,对拟入库产业项目绩效目标、土地指标、环境保护、风险防控等现场论证。2022年4月份,这一创新举措在全国乡村振兴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三是在衔接资金创新使用上,发挥衔接资金杠杆作用,2023年,通过衔接资金贷款贴息方式,鼓励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金安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和帮助经营主体产业项目做大做强。截止9月底,全区共122户经营主体申请贷款贴息,撬动社会资本2.27亿元参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新动力。
(四)抓实产业就业,持续促进稳定增收。在产业方面,围绕省“两强一增”和市“138+N”“6969”产业提质增效工程,聚焦金安脆桃、稻虾共养、皖西白鹅、湾区蔬菜四大主导产业,因地制宜选准产业发展突破口,全产业链谋划和支持具有金安特色的乡村特色主导产业项目。2021年以来全区衔接资金投入产业占比逐年提升,2023年产业占比达64.81%。在就业方面,引导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落实交通补助;对弱劳力、半劳力等低收入家庭,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就近就业以及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推动帮扶工作由“输血”向“造血”转变。今年以来,全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务工就业3.68万人,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补贴490万元;通过帮扶车间、公益性岗位带动2496名脱贫人口就近就业。
二、统筹兼顾,高质高效完成普法宣传、代表建议以及群众诉求等重点工作
一是在普法宣传上。经常性组织开展宪法、法律和法规知识学习,邀请单位法律顾问为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讲座2场,赴结对共建的金裕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民法典》等法律讲座2场。同时,在先生店镇松店村、孙岗镇新桥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活动。二是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上。2021年以来共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18件,内容涉及项目建设、资产管理、资金支付、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引进、政策宣传培训、村乡村振兴专干养老保险等方方面面,每条建议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办理过程中,都能与代表认真沟通并获得代表充分认可,办理结果均为满意。三是在回应群众诉求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来访必接、来访必解”,结合“重畅决”专项行动,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切实解决合理诉求,提高群众满意度。2021以年共办理各级来电、来访、来信及省市区转办的涉贫信访事项19件,全部化解到位,群众满意度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短板。从各类监督检查反馈来看,有的乡村存在基础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及时,甚至有的问题在整改后出现反弹。如户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填写遗漏;户基本信息登记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等。
二是脱贫群众生产经营性净收入体量偏小。发展的到户产业,财政资金的导向性作用不突出,带动脱贫人口产业增收发展不明显。2018-2022年,脱贫人口生产经营性净收入占人均纯收入比重基本上保持在15%左右。与同期全区农村地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差距较大。
三是村级乡村振兴专干人员流动性大。村级乡村振兴专干是基层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业务操盘手,但是,近两年我区招录的村级乡村振兴专干人员流动性大、不稳定,导致业务工作衔接存在一定断档。
四是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缺少要素保障。受防止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因素制约,特别是北片乡镇,土地指标严重不足,一些谋划好的农业特色产业项目难以落地。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加强重点人群监管,重点关注“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持续抓好排查预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动态清零。对标年度目标任务,细化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四不两直”暗访调研,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工作。
二是着力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按照“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要求,结合2024年项目库建设,围绕脆桃、龙虾、蔬菜、白鹅等主导产业,聚焦“千万工程”精品村、稻麦生产全程机械化等重点项目、重点任务,持续推动特色产业提档升级。鼓励支持农村电商、庭院经济、乡村旅游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以产业振兴带动乡村全面振兴。
三是持续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组办公室职能作用,持续推进农村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巩固提升,提高教育、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凝聚社会帮扶、驻村帮扶等各方力量,推动在巩固脱贫成果、建强村党组织、推进产业发展、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上发挥作用,推动农村移风易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开展人大评议既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我局的关心和爱护,我们将对照评议意见,以一丝不苟的姿态抓好整改,以精益求精的作风改进工作,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推动各项工作再迈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关于区乡村振兴局工作评议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农工委主任 胡 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9月份以来我们对区乡村振兴局开展工作评议,成立了以沈荟副主任为组长的评议工作组,制定了评议工作方案,依法按程序进行工作评议。9月15日,工作组到乡村振兴局召开了评议工作动员会。随后,召开了三个座谈会(乡村振兴局中层以上干部座谈会,分南北两片在孙岗镇和木厂镇召开了乡镇分管领导和部分区直单位座谈会),就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以来的工作及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深入座谈和走访调研,并对工作情况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现将评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安区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6月由原扶贫局重组而成,内设二级机构3个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局内在编在岗人员13人,其中行政编8人、事业编5人。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协调推进联系帮扶、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社会帮扶,形成工作合力。2021年以来,先后被中共中央、国务院评为“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二、测评情况
评议工作组发放政府部门工作情况民主测评评议表43份,测评结果:满意43票,满意率100%。发放班子成员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民主测评评议表43份。其中,局长严燕测评结果:优秀42票,称职1票,优秀率97.67%;其他班子成员民主测评优秀率均在90.7%以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民主测评优秀率均在95.35%以上。
三、工作成效
1.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成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工作组,结合乡村振兴责任组,实行“月初报计划、每周抓调度、月底做点评”,强化工作推动、调度、督导。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节点,按季度调度推进。坚持“四不两直”暗访调研,确保该项工作始终摆在要位、抓在手上。
2.政策落实高效。有效衔接期内,在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同时,及时跟进中央及省市相关政策,推动行业部门优化调整相关政策,累计出台衔接文件44个,特别是在产业就业方面,创新举措,重点发力。2021年以来,用于发展产业投入4.35亿元。推动建立的“1+2+3+N”产业项目谋划工作机制在全国乡村振兴大会上进行交流发言。通过引导外出务工、帮扶车间带动就业、公益岗位补充就业等方式,实现脱贫人口就业人数连年增加,就业收入稳中有增。
3.工作落实有力。一是稳步开展集中排查工作。聚焦户家庭收支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帮扶措施落实等方面,指导各乡镇街以村为单位,组织和动员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以及村组网格员等,开展集中排查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区乡村振兴局组织人员力量实地指导,会商研判,落实整改。二是推深做实问题整改。一体推进国家考核、省考核和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国家和省考核反馈问题,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推进整改,并适时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避免问题反弹。同时,紧扣“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核心指标,持续推进问题清零。三是扎实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明确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每季度通报一次宣传成果。针对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乡村振兴专干,每年上半年,举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业务培训班,有效提升参训人员理论政策水平和履职服务能力。
4.成效巩固显著。一是取得成绩显著。自2021年6月区乡村振兴局挂牌以来,我区在省开展的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成果工作成效考核中一直被评定为“好”的等次,其中2021年度位列全省第一,2022年度位列全省第五。二是持续打造巩固脱贫成果金安样板。2022年,推动出台《金安区重特大疾病患者补充救助实施方案》,对因医疗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采取“一户一策”方式确定救助金额,农村低收入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23年,统筹协调,为全区311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安排了领导重点帮扶,防返贫动态监测与帮扶力量得到了切实加强。同时,创新衔接资金使用方式,将水果、皖西白鹅、蔬菜、稻虾等优势主导产业作为重点扶持领域,通过衔接资金贷款贴息方式,鼓励和撬动社会资本参与金安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和帮助经营主体产业项目做大做强。
四、存在问题
1.业务指导不够精细。从脱贫攻坚转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政策体系、工作体系的变动,省级层面政策口径在不断优化调整,导致在业务指导上出现前后口径不一致现象,导致乡村两级有些工作出现反复,降低了工作效率,如2022年脱贫人口收入信息采集工作。同时,一些任务数下达不够精准,让乡村两级在具体操作上进退两难,比如脱贫人口外出务工数只增不减问题。另外,由于乡村两级人员变动频繁,业务培训没有及时跟上,且培训方式还不够灵活,内容针对性还不够强。
2.致贫返贫风险依然存在。因病是致贫返贫的头号风险,针对极少数生大病重病且收入不稳定的困难家庭,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和“防贫保”健康保险报销后,仍然难以实现兜底保障。同时,由于网格动态监测排查不够彻底、全面和及时,少数大病户及家庭出现突发困难户未能及时发现、反馈和纳入监测帮扶。
3.衔接资金投入精准度不够。作为衔接资金分配主管部门,对各项目主管单位上报的实施项目把关不严,对项目产生的效益考虑较少,未能充分考虑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由于中央、省衔接资金下达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项目批复不够及时,导致项目实施工期压缩,一定程度上加重项目实施难度,有时甚至影响年底验收。另外,在项目管理上指导督促力度不够,把精力主要放在规定的经济收益目标上,对项目质量、项目运行、项目效益关注不够。
4.工作力度有所弱化。自2021年开始,由原先的脱贫攻坚转战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重视程度不如以前,工作氛围不够浓厚,工作力度有所减弱,有松一口气的思想。虽然能经常做到“四不两直”督查暗访,但督查、调度、整改力度不强、不及时、不彻底。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牵头部门,点评频率、范围都明显减少。同时,在工作推动上,沿袭老方法、老套路比较多,创新意识不强。
五、意见建议
1.加强业务指导,促进工作落实。一是培训学习,统一标准。要及时围绕上级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培训学习,真正做到吃透精神、掌握要义。对乡村两级指导业务要明确工作标准、工作内容,把“工作精准度、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保障工作成效。二是精准指导,推动落实。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项目实施管理等重点任务,把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找全、补齐补足。
2.做好动态监测,守住致贫返贫防线。要充分发挥“四级网格”作用,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全方位、多层级实时动态监测,强化过程监管,及时掌握返贫致贫风险信息,落实精准帮扶,实现动态清零。同时,将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督查考核首要指标。
3.坚持协调联动,严把项目入库关。要聚焦金安脆桃、稻虾共养、特色蔬菜、皖西白鹅四大主导产业,联合财政、发改、农业农村等部门,经常性开展工作会商,共同对拟审批项目开展现场核查,综合研判,力求项目安排精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联动管理、联合督导,力求资金投入精准。
4.克服松劲思想,保持攻坚态势。要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克服松劲厌战情绪和“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的懈怠心理,决不能放松要求、降低标准。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和攻坚态势,坚持靶心不偏、焦点不散、力量不减,善始善终、再接再厉,做到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振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安排,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常委会报告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向区政府提出代表建议53件。这些建议立足当下,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反映了社情民意。区政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根据建议内容和工作职责分解到28个单位承办。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承办部门按照“依法办理、尽力而为、分类督办、务求实效”的原则,扎实推进建议办理工作。目前,政府系统承办的53件建议均办理答复完毕,办复率100%。
(一)重点建议落实情况
关于“发展特色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近年来,金安区全面实施“两强一增”行动,紧紧围绕“138+N”和“6969”工程,依托两个省级农业产业园和龙头企业,推动全区农业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紧紧围绕金安脆桃、城郊蔬菜(食用菌)、皖西白鹅、稻虾四大主导产业,全面带动食用菌、水果、麻黄鸡、茶叶、中药材等其他产业发展;紧紧围绕政府引导、主体参与,加快推进“一镇一品”“一村一品”建设。一是强化整体产业谋划,注重规模发展。制定《六安市金安区“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针对金安脆桃、城郊蔬菜、皖西白鹅、稻虾综合养殖等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实施关键要素精准强农计划等六大行动计划,解决生产过程中的瓶颈问题,推动产业规模发展。重点扶持产业联合体和产业集群项目,出台《金安区发展现代农业奖补办法》《金安区特色农业(农事服务)发展贴息办法(试行)》,激发企业积极性,壮大产业发展规模。二是强化区域品牌创建,注重产销对接。金安区始终坚持农产品绿色优质品牌申创,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增加绿色优质产品占比,从产到销逐步提高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工作位居全市前列。截至目前,全区三品一标认证总数199个,其中绿色标志农产品153个,有机农产品14个,无公害农产品32个。充分利用上海对口合作和合肥都市圈的优势,多渠道、多路径进行宣传推介,真正将金安区农副产品销往长三角和海内外地区。三是强化资金整合使用,注重引领带动。2022年,全区整合财政衔接资金1.25亿元,用于农业特色产业发展;2023年,整合财政资金0.8亿元,用于扩大主导产业生产规模和企业发展产业贷款贴息。我区出台的《金安区农业特色产业到户奖补实施方案》,建立以金安脆桃、稻虾、特色蔬菜、皖西白鹅四大特色产业为支撑,鼓励南部山区乡镇农户发展林下经济、茶叶等经济作物,中部江淮分水岭乡镇发展金安脆桃为主的水果产业,北部湾区乡镇发展特色蔬菜种植为主的多种特色产业发展模式。同时,注重在良种选育、技术指导、产销对接上发挥产业协会优势,做到一个协会带动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四是强化延伸产业链条,注重融合发展。在拓展一产生产规模的基础上,迎合市场需求,加大农副产品的初深加工。通过事业单位招录和引进事业单位紧缺型人才录用专业技术人才,补齐人才缺乏的短板。依托城北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和区内现有厂房资源,开展二产招商,建设农副产品初深加工和中央厨房建设。依托全区8个4A级景区和东桥物流园优势资源,开展三产融合招商,建设农副产品电商销售、民宿建设、亲子活动、四季采摘等农旅融合产业发展。
(二)一般建议办理情况
1.代表们所提建议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6件,占69%。如《关于统筹农村闲置废弃池塘的整修的议案》为解决部分乡镇塘口小、浅、脏无法蓄水利用的问题,出台《金安区水利兴修实施方案三年行动计划》,同时,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塘口清淤整治工作。2022年,我区共清淤塘口1128口,总投资约6754.29万元。
2.代表们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0件,占19%。许多承办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统筹解决建议所提问题,对能列入工程建设计划的优先列入,能解决的优先解决。如《关于要求改造升级椿大路双河段的议案》与《关于改扩建张南路的议案》,椿大路双河至九十铺段属于县道椿但路的一部分,张南路是连接S240和县道椿但路的一条农村公路,两条路通行能力较弱,改建迫在眉睫。我区已将2个项目列入区“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重点推进项目中,全线拟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3.代表们所提建议因政策限制、政策变化或管理权限等因素不能解决的6件,占12%。如《关于清水河街道九里沟“城中村”土地收储征迁的议案》,九里沟社区位于主城区范围内,属市级管辖区域,其征迁计划由市政府制定和下达,区政府负责具体实施。2023年市政府批准的本级投资计划中,未包含九里沟社区地块征迁项目,暂无法实施。下一步区政府将督促属地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解决该区域居民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着力改善区域内交通安全、环境卫生、雨污排放、垃圾处置等条件。
二、主要做法
区政府始终把代表建议视为加强人大监督的珍贵资源和重要渠道,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沟通感情、听取意见、争取民心的重要途径,作为履行职责、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将议案、代表建议办理作为重点工作任务,专题研究,精心部署,及时拟定办理目标和推进安排。区政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建议办理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办理任务落实。特别是对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意见建议,区政府领导多次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召开专题会议,区政府督办室全程协调督办,确保建议办理落实落地。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日程,细化办理措施,明确时限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切实做到了思想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办,办理有成效。
(二)切实优化流程,强化工作规范和办理效能
区人大六届二次会议闭幕之后,区政府及时对代表建议意见进行梳理归类,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和区政协六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金政秘〔2023〕77号),召开现场交办会逐项逐部门进行交办,明确责任单位、协办单位和办理时限。区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对因政策规定或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办理的建议,积极主动向代表解释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在办理环节上,及时将办理结果直接答复代表本人,答复的函件,按照规范格式,严格审核把关。在办理质量上,各承办单位主要将办理建议与本部门单位的日常工作相结合,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相结合,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促进办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切实强化督办,力促工作落实和措施到位
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亲自督促办理,区政府办跟踪督查,督促承办单位抓落实、抓进度、抓质量。区政府办组织相关人员与承办单位沟通座谈,详细了解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措施,完善方案,及时消除办理过程中的“梗塞阻”,确保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区政府督办室围绕办理进度、答复质量、反馈效果等方面,综合运用过程督办和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督促检查;对办理不规范、进展缓慢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5月底,按照办理时间节点要求,提醒协办单位加快协办进度。6月初,印发《关于加快办理区级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严把成果转化实效关,加大督办力度,着力解决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建议,要求办理单位进行“回头看”,答复后办理工作有新进展、新变化的,及时与代表充分沟通。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区政府统筹各相关单位全力以赴、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建议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办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受财政资金、政策环境等因素限制,部分建议解决进度有所放缓;二是办理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一些承办单位思考解决办法、寻找突破路径、克难攻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够;三是办理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具体工作措施的针对性有待提高。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力行。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积极探索办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将代表心声转化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今后,区政府各部门将继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逐条研究办理措施,加快办理进度和质量,听民声、解民困、惠民生,将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2022年度金安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刘岩松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向会议报告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非金融)国有资产。2022年度,我区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企业3家,分别是: 安徽金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六安市金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21.94亿元,同比增长18.24%;负债总额272.95亿元,同比增长21.36%;所有者权益348.99亿元,同比增长15.91%;资产负债率43.89%,同比增长1.13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年平均薪酬22.48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2022年度,我区国有金融企业1家,为六安市金安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总额4.54亿元,同比增长8.16%;负债总额1.15亿元,同比增长36.5%;所有者权益3.39亿元,同比增长1%;资产负债率25.46%,同比增加5.29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年平均薪酬35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含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截至2022年底,纳入我区资产统计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13个,资产总额112.42亿元,较上年增长8.7%;负债总额37.52亿元,较上年增长3.57%;净资产总额74.9亿元,较上年增长11.47%。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5.88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1.9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76.5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68.08%。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是土地资源。根据202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全区土地总面积166855.03公顷。二是森林资源。根据2021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全区森林面积30959公顷(去除城镇范围内图斑);林木覆盖率35.9%,森林蓄积量251.3536万立方米,湿地面积3985.57公顷。三是矿产资源。截止2022年底,全区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3类3种,分别是粘土、地热、矿泉水;砂场共有2个,每年限采河道砂石582万吨,价值5.82亿元。四是水资源。截至2022年底,全区水资源总量为4.77亿立方米,年降水量800mm,全区用水总量3.9535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为85.314立方,比2021 年下降23%,高于年度10%的控制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294,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区国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主要目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各项改革工作,健全和完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机制,努力提高国有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水平。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深化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22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三年来,区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全面完成,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完善了外部董事制度,三项制度改革落地见效,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推开,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解决,有力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相统一,国资监管的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
2.完善制度体系,强化企业监督管理。2022年出台了《关于完善区属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金安区国资委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金安区国资委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金安区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防未病”预警提示单(试行)》,进一步完善企业监管体系,打造制度屏障,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企业管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推动从重事后监管向重事前指导转变,促使国有企业遵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3.聚焦转型发展,项目建设稳中向好。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向实体转型发展聚力发力,提升公司造血能力,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2022年金投集团公司先后谋划综合新能源、强电、物业、光储充、保险代理、汽车租赁等实体经营项目,部分项目已落地见效。新城公司控股、参股的实体公司分别中标金开区“三位一体”项目;承接未来城市公园、康平苑、枣园东组团共144万㎡物业管理;实现集中供热一期全线通气,基本完成二期项目管道敷设;控股六安亚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安徽六松现代产业园区运营管理公司、六安新城新奥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转型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4.促进产创融合,服务我区企业发展。通过产业引导、农业产业等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助力我区招商引资、本土头部企业和产业项目发展。2022年产投公司完成兴泰担保2亿元增资入股工作;产业引导基金出资1.8亿元参股中泰模具项目、出资3695万元参股科大国创;成立规模30亿元的智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母基金(首期规模10亿),首支子基金规模5亿;完成金河牧业项目投委会过会评审和天润农业1000万、立春农业500万元委贷发放。新城公司参股合肥市兴泰担保集团,获得投资额放大10-12倍的担保额度。推动与中汇金、海高基金、稳正资产等社会资本的合作,助推园区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利用“科技贷”“园区贷”产品,为27家企业提供融资贷款约1.1亿元。金安担保公司2022年共为202户小微企业完成融资担保 134038 万元,其中通过“4321”政银担模式为187户小微企业,担保贷款 125925 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开展专项整治,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开展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各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资产账实不符,违规购置、处置资产,资产处置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等方面共29类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对发现的3类11项问题(涉及金额7911.23万元),全部限期整改。切实提高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主体认识,解决资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加强了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2.盘活存量资产,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存在的资产利用不足、闲置浪费、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清查及处置工作。以统筹盘活行政事业性资产为目标,依法依规创造处理条件,对闲置和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共享共用。2022年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收回应收款项共763.4万元;划转闲置房产2258套(面积239014.83㎡)至区属国有企业统一运营,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益,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3.整合预算系统,提升资产管理水平。2022年完成资产管理系统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目标任务,将资产管理嵌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业务环节,实现一体化管理。按照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思路,为全面准确反映资产的价值信息提供了有效保障,实现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系统双向管控,从源头上确保账实相符,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推动了我区预算制度改革、加快了现代财政制度建设。
4.合力抗击疫情,发挥国资使命担当。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6个月房屋租金,对养老和托育机构免收10个月房屋租金。我区积极响应上级的部署要求,在全市率先启动免收房租工作,共减免房租794.99万元,涉及中小微企业40户,个体工商户108户,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房租423.26万元,国有企业减免房租371.73万元,切实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持续规范确权登记。不断推进国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对全区的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2022年完成各类不动产登记25816宗。
2.强化耕地保护责任。首创“田长制+耕地管护+卫片整治”实绩考核机制,出台《金安区“田长制+耕地管护+卫片整治”实绩考核暂行办法》、《金安区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真投入、硬措施推动耕地保护工作见真效、严落实。大力实施耕地找回工作,2022年共找回流失耕地4399.26亩,较上年度耕地净增约600亩,确保全区耕地总量不减少。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规范耕地进出平衡制度。
3.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全面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机制改革,首创“年度项目包干+月度考核评定”机制,2022年完工3项土地整治项目,面积12528亩。
4.严格森林资源保护。2022年,完成人工造林3500亩,封山育林8000亩,退化林修复16400亩,森林抚育30000亩。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和8个省级森林村庄,实施道路绿化林荫工程,新增林荫工程24.8公里,实施区级道路养护310公里,完成义务植树224.6万株。
5.强化水资源保护。2022年,完成45家自备水用户取水计划申报,全年征收水资源费94万余元,比去年增收13.3%。完成1个节水企业、4个节水小区、7个节水单位创建,完成第一批节水载体复核工作;积极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度立案处罚5起;顺利完成安徽北海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与安徽海能羽绒有限公司、安徽南羽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与安徽明牛羽绒有限公司的水权交易,交易水量分别15万m³和25万m³。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国企改革实施以来,我区国企改革中浅层次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企业的治理结构、治理能力与现代企业制度和国企改革的要求还有差距,企业缺乏兼具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2.市场化运营困难较多。区属国有企业转型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项目运作还未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企业自主选择权较弱,实体经营项目受公司人才、技术和经验所限,只能依靠合作方进行管理运营,自主经营能力不强,缺乏市场竞争力,投资收益较少。
3.资产效益发挥不充分。区融资平台公司现有资产规模看似可观,但公益性资产、低效资产占比较大,资产大多为安置房源,以划拨方式供地,部分资产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出租出售难度较大;金粮公司25处老小散旧粮储站点长期闲置,资产的资本属性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仍需完善。部分单位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的现象依然存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衔接,资产信息准确性完整性有待提高。
2.资产管理主体意识仍需提高。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不够重视,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制度执行上不到位,仍存在不合规现象;对资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长期不处理,导致问题因资料缺失、无法查找等原因难以解决。
3.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仍需加强。区资产管理部门设置不全,没有足够力量对全区资产进行全方位监管。部分单位没有固定的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存在资产管理缺位现象。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对资产管理政策掌握不全,资产管理规定执行不到位。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土地整治难度逐年增大。补充耕地来源愈发不足,增减挂拆旧成本越来越高。
2.供地用地不够节约集约。开发区亩均效益一般,年度批而未供处置任务重、完成难度大,盘活低效用地少,低效工业用地退出机制不完善。
3.违法用地问题依然突出。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区卫片图斑,不论下发个数和面积,还是省、市审核判定违法图斑个数和面积,均为全市前列。
4.森林资源管护意识不强。非法使用林地和违规采伐林木现象时有发生。
5.用水管理模式有待提升。农业用水节水意识不强,水管单位水费收缴不足不到位,导致末端渠系配套建设资金不足,末端渠道无人管护。工业用水明显出现短板,现有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经济的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持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组织上配备国资委专职副主任,全面负责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组建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党委,派驻企纪检监察专员,把党的领导贯穿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全过程,推动合规运营要求在国有企业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为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2.持续提升国企改革成果。进一步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公司治理和市场化机制制度化长效化,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持续推动国有资本、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推进专业化整合;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切实履行好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职责。
3.持续推进国企转型发展。督促区属国有企业在抓好现有的物业服务、建筑施工、集中供热、公路养护、油料经营、强电施工等实体经营项目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保险代理、光储充一体化、乡村旅游等项目,参与片区开发、园区建设,进一步增强区属国有企业自我“造血”、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4.持续发挥产投带动作用。推动区属国有企业通过设立智能电动汽车子基金、新能源基金等各类基金,撬动社会资本落地金安,实现产业投资与招商引资互联互动,引资引智引人才,集聚要素,共同推进金安区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助力金安区加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
5.持续加强企业人才队伍。根据区属企业转型发展和产业投资的需要,完善企业岗位选聘制度,加快企业人才引进,加强职工专业化业务培训。建立薪酬递增及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机制,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以增强企业整体效益为目标,进一步提升企业市场化运营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1.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研究制定我区公物仓管理相关制度,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区政府公物仓,将低效闲置房产、车辆、办公设备、家具等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提升资产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优化资源配置。
2.强化督查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法规制度情况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各单位因入账销账不及时造成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的问题;因落实制度不实,违规处置资产和处置收益未及时解缴的问题;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资产长期闲置等问题。使各单位真正成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做到资产管理有序合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保值增值。
3.加大宣传培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开展全区各单位资产管理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制度,熟练掌握资产配置、登记、使用、处置、收益等从入口到出口各环节,切实提高各单位资产管理水平和全区资产管理总体质量。
(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巡查监管,推进田长制工作跟踪问效,强化各级田长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
2.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及时编制各类规划和成片开发方案,为项目落地提供有力的规划支撑。进一步优化工业项目部分控制性指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积极探索“人防+机防+技防”违法用地监管方式。引入“技防”手段,借助铁塔高空360度高清摄像头,利用相关数据比对分析,对新增违法用地进行实时监管和预警上报,真正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
4.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工作,持续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四个确保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持续推进林长制改革,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和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
5.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狠抓重点、补弱项、建机制、强监管、严考核,以规范有力的监管促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关于金安区2023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推进情况的报告(书面)
区发改委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2023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政府投资计划安排情况
2023年,我区在关注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急迫性的基础上,本着“无资金来源不建、无用地指标不建”的原则,优先保障续建项目、民生项目,优先安排对本区域发展有直接促进作用的项目,优先考虑急需建设的项目,共安排政府投资项目109个,年度计划投资45.93亿元,年度计划支付资金46.43亿元。其中续建项目35个,年度计划投资17.48亿元,年度计划支付资金19.67亿元;年度计划开工项目74个,年度计划投资28.45亿元,年度计划支付资金26.76亿元。
二、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我们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实行区领导联系和区直单位帮扶重大项目制度、开展“项目推进突击月”活动、建立周督查月调度通报机制、在大屏幕公开滚动播放项目进度视频、实行“周六解题”项目会商协调机制等等,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推进。截止到9月底,我区政府投资项目累计完成25.77亿元,占年度计划56.11%。其中:续建项目35个,累计完成投资15.75亿元,占年度计划90.1%;计划新开工项目74个,目前已开工53个,开工率71.62%,累计完成投资10.02亿元,占年度计划35.22%;计划竣工项目78个,已竣工44个,竣工率56.41%。
1.从投资区域来看,项目主要集中在金安经济开发区、城北镇、南山新区,其中,金安经济开发区项目20个,年度计划投资5.2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3.22亿元,占年度计划61.57%;城北镇项目10个,年度计划投资7.5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5.91亿元,占年度计划78.17%;南山新区项目8个,年度计划投资3.1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6亿元,占年度计划51.28%。
2.从投资领域来看,项目主要集中在交通、教育、水利、卫生健康领域。其中:交通类项目8个,已全部完工,累计完成投资8161.2万元,占年度计划97.71%;教育类项目5个,累计完成投资6920万元,占年度计划88.49%;水利类项目10个,累计完成投资10070.6万元,占年度计划21.7%【主要是因为东河口水库、金安区淠河洼地治理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卫生健康类项目6个,累计完成投资11524万元,占年度计划的98.13%。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强力推进项目。结合“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全面盘点2023年政府投资计划,全力提速在建项目进度,对于尚未开工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办理,争取四季度应开尽开。同时,超前谋划2024年项目,编制2024年项目投资计划,要综合项目轻重缓急、成熟度、资金渠道、土地保障等要素,全面、准确、翔实制定投资计划。
2.高位谋划项目。对照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的6大领域28个投向、专项债支持的10大领域47个投向,精心谋划项目,准确把握申报标准,对项目“量体裁衣、穿衣戴帽”,做到有的放矢。
3.加强项目调度。采取多种项目跟踪督办措施并行,持续加大项目督办、调度力度。继续坚持区领导和区直单位联系帮扶重大项目制度,每月印发项目推进台账、实地航拍项目现场,实时跟踪,精准助力项目建设;定期召开“周六解题”会议,对全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会商、协调、交办,推进项目有序建设。
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肥东县人民法院对区六届人大代表董超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3年10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肥东县人民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送交了关于申请对被执行人董超进行司法拘留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许可肥东县人民法院对区六届人大代表董超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金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伟景为金安区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郑尚敏的金安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金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秋月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人民法庭庭长;
余 锋为金安区人民法院木厂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王秋月的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余 锋的金安区人民法院木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爱军的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的职务;
邓德军的金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金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任命人员名单
(2023年10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 青为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供 职 发 言
——2023年10月31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刘伟景
尊敬的胡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关怀和信任,提名我拟任区审计局局长一职,今天在这里接受人大常委会审议,我深感荣幸,深表感谢。
1977年1月出生于金安区张店镇,生在金安、长在金安,可以说金安这片沃土养育了我。回首27年的工作岁月,我用自己的一腔热血始终致力于美好金安建设。1996年毕业于六安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通用机械专业(中专),同年12月分配到张店镇计生办工作,2001年4月下岗分流,2001年8月任张店镇塘墩村第一书记,2007年元月起,历任城北乡党政办副主任、主任、党委委员、财政分局局长、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2020年10月任先生店乡人大主席,2021年6月任金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感谢党委、政府把我从一名青年干部培养成科级领导干部,今天的成长离不开组织的培养、领导们的关怀和同志们的帮助。历经四个单位不同岗位的锻炼,每次工作调整对我来说都是机遇与挑战并存、考验与历练同在。在任张店镇塘墩村第一书记时,作为第一批选派干部,一个24岁的“毛头”村书记。3年来,把村部当家、把家搬到村部,我白天遍访村民,晚上思考解决村民实际困难、改善村居环境、带动村集体发展的途径,把一个工作在全镇倒一的村带入全镇工作排名的第一方阵。在城北乡度过了难忘的16年岁月,党建、征迁、招商引资、文明创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我始终冲在一线、干在一线,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见证了城北乡从一个郊区小镇发展成为金安区北部重镇。我对那里每一寸土地都有深厚的感情,洒下了汗水,收获了群众的信任、同志的友谊、组织的认可。在先生店乡工作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让我对不同乡镇的发展规划、工作思路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高效推动“整村推进”大旺新村建设,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326户农民安置,没有支付1户超期过渡费。2021年6月任金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抓班子、带队伍,打造为民服务的“城管蓝”,实现市容市政“三位一体”管理的创新,落实、落细金开区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督办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整治销号工作并被省环保厅作为典范案例全省推广。
过去27年的工作生涯,我始终做到低调做人,认真做事,廉洁奉公、真心为民。感谢组织的厚爱,提名我拟任区审计局局长一职,我内心诚惶诚恐。审计局是区政府重要组成部门,是金安财政资金的“看门人”,经济安全运行的“守护者”,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的“督查员”。审计局是一个“讲”监督实效的部门,始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纵深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全面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任务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审计局是一个“讲”成果运用的部门,按照“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要求,始终围绕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坚持审钱与审权相结合,以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不断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效益,防范问题再发生,实现系统性整改、行业性规范。审计局是一个“讲”监督水平的部门,业务性、专业性较强,随着区委、区政府对审计部门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当前,充分整合审计资源,推进数字化审计方式,全面加强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审计管理的融合,延伸审计广度和深度,提高审计监督质效是重要任务之所在。
如果此次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我的任命,我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竭尽所能,恪尽职守,忠诚担当,不辱使命,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为金安跨越发展锻造一支严格依法、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审计铁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三点:一是抓好学习,提升素质。始终把学习作为履职尽责的前提和保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政治水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升从事审计工作的系统性、前瞻性、针对性。二是抓实工作,提升质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切实开展好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为保障财政经济科学运转服务;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为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服务;及时开展好各类专项审计调查和政府类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为推进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服务。三是抓严作风,常态长效。“正人先正己”,我将带头站在反腐倡廉第一线,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纪律、“八不准”工作要求,思想观念上绷紧“防腐拒贪”弦,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干净做事,廉洁从审,确保审计队伍铁面无私的公正形象和敢打硬仗难仗的战斗力,努力打造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的“审计铁军”。
如果任命未通过,说明自己离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加强学习、提升素质、扬长避短,争取尽快通过审议。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2023年10月31日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刘 青
尊敬的胡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人刘青,1979年10月出生于六安市,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11月参加工作,先后在望城街道、裕安区教育局工作,2006年10月考入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入院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等,先后在控申、民行、公诉等部门从事一线办案工作。2022年4月,调岗至本院第五检察部担任副主任,现任该部主任。
本人自进院以来,始终秉承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仔细认真的办好每一起案件,完成每一项任务。多年来,共办理民事行政和批捕公诉等各类案件1500余件,始终坚守案件质量就是办案的生命线这一工作理念,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做到每一起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这次会议提名我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是党和组织对我的信任和期望,如果我的任职能够获得人大常委会通过,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在工作中不断提升素质和能力,认真履职。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政治素质
继续坚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接受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英模教育、警示教育的洗礼,增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确保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履职尽责,厚植为民情怀
控申工作是检察机关连接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打交道最直接的场所,也是化解社会矛盾最主要的渠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的思想,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把为民、亲民作为控申检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接访和办案中,仔细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等,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到及时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信访件,把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做实做好,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真正把维护、发展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坚守纪律底线,永葆清廉本色
牢记党的宗旨和使命,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用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规范思想和行为,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以“清”为底色,坚定信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在办案和履行相关职责中,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有关禁令,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不办人情案、关系案,自觉抵制不良作风,守住职业道德底线。
以上是我的供职报告,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谢谢!
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30人)
主 任:胡卫东
副主任:宣红兵 沈 荟(女) 周世武 李 飚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王世斌 |
韦文海 |
方向阳 |
邓德军 |
刘振忠 |
张 茜(女) |
张文全 |
张迎年(女) |
张纯寿 |
张宗明 |
陈孝干 |
陈宜安 |
邵有常 |
林国彬 |
郑显俊 |
胡 琦 |
聂道平 |
徐 莉(女) |
徐国辉 |
殷 杰 |
高文清 |
桑世武 |
蒋源汇 |
鲍远志 |
满少华 |
二、请假人员:(3人)
委 员:刘 涛 安 涛 江 茜(女)
三、列席人员(共28人)
王振华 |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严 燕(女) |
区政协副主席、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
史新富 |
区人民法院院长 |
周 莉(女) |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方 宏 |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张 莉(女) |
区政府办副主任 |
卫 民 |
区发改委副主任 |
余 洋 |
区司法局局长 |
刘岩松 |
区财政局局长 |
朱明望 |
区交通局局长 |
何开玲(女) |
横塘岗乡人大主席 |
张传高 |
马头镇人大主席 |
汤才霞(女) |
木厂镇人大主席 |
张 伟 |
孙岗镇人大主席 |
汪 超 |
区人大代表 |
王鑫宇 |
区人大代表 |
汤婷婷(女) |
区人大代表 |
张 玉(女) |
区人大代表 |
张静雯(女) |
区人大代表 |
袁 振 |
区人大研究室主任
|
孙亚男(女) |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主任 |
韩自强 |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副主任 |
吴 伟 |
区人大监司工委副主任 |
高君洁(女) |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
罗 伟 |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
张 蓓(女) |
区人大办公室工会主任 |
胡云业(女) |
区人大办公室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主任 |
姚 杰 |
区人大预算工委专职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