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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代表】乡土看“法”——读费孝通《乡土中国》有感

日期:2023-11-30 作者:管理员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只要有空,我都会翻上一翻。每次阅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乡土中国》是一本关于农民生活的纪实性著作,也是关于中国传统农耕文化和农村社会的重要研究资料。作品以独特的视角、质朴的语言,将中国传统社会独有的千丝万缕的关系示得淋漓尽致。书中描绘的乡村社会,传统习俗为底色,充盈着道德与规矩,探究着乡村人情世故与社会问题,映照真实的中国乡村世界。正因如此,本书虽然不是专业法律典籍一直被众多习“法”之人视为观察社会、思考法治的经典读本,我亦在其中。

回顾自己35年的工作生涯,从检察机关到人大机关,履历虽然简单,但工作一直与“法”紧密相连,从不曾分开。结合工作实际与个人感悟,浅聊读书中的一点思考。

关于社会问题的思考。作品中的乡土世界,充满了人情味,大家彼此依存、友爱亲密、和谐共生;作品同时探讨了农村社会存在的一些普遍而重要的问题,土地流转、农村教育环境保护这些社会问题,关系到农民生计,关系到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国家发展,在很早之前已相继发现并陆续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如何应对、治理这些社会问题,对我们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认为,坚持与时俱进思考问题、顺应时代发展解决问题,是为正解;正如黄石公在《素书》中所说,“逆者难从,顺者易行;难从则乱,易行则理”。

关于良法之治的思考。《乡土中国》立足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深入剖析了我国乡土社会的结构与特点及其内在的本质和规律,并土地、家族、婚姻、**、道德等多方面进行讨论,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完整而复杂的社会体系。通过作品的深入解读,不断引导我们思考法治与社会的关系: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法治是在回应社会需要中不断完善的;法治既是一种社会调控方式,也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基于此,“良法”没有固定模板,它的设定和修改、完善必须以社会发展实际为基础,换句话言之:法律只有植根于乡土、植根于社会,才能实现良法之治

关于法治自信的思考。《乡土中国》告诉我们:中国传统文化承载了丰富的哲学思想、道德观念和审美理念,塑造了我们民族特有的性格特征、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文化自信的传承是立体的、全方位的,其中就包含法治自信。我们的法治,应当在乡土中汲取营养、获取力量、凝聚智慧,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故步自封;我们的法治,理应是立足于民族传统的守正创新,是立足于文化自信的兼收并蓄,绝不是西方民主法治的照搬照抄正如实用主义法学倡导者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大法官所说“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里的经验就是我们强调的传统。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乡土传统塑造了中国文化,深深印烙在每个中国人的心中,研习法律者不可不察。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但是,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我们的法治建设都不脱离乡土本色,不能脱离自己的“根”。《乡土中国》不是一本简单的书,我把它推荐给大家,相信也会给大家带去更多启示。王世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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