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代表】乡土看“法”——读费孝通《乡土中国》有感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只要有空,我都会翻上一翻。每次阅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乡土中国》是一本关于农民生活的纪实性著作,也是关于中国传统农耕文化和农村社会的重要研究资料。作品以独特的视角、质朴的语言,将中国传统社会独有的千丝万缕的关系展示得淋漓尽致。书中描绘的乡村社会,以传统习俗为底色,充盈着道德与规矩,探究着乡村的人情世故与社会问题,映照出真实的中国乡村世界。正因如此,本书虽然不是专业法律典籍,却一直被众多习“法”之人视为观察社会、思考法治的经典读本,我亦在其中。
回顾自己35年的工作生涯,从检察机关到人大机关,履历虽然简单,但工作一直与“法”紧密相连,从不曾分开。结合工作实际与个人感悟,浅聊读书中的一点思考。
关于社会问题的思考。作品中的乡土世界,充满了人情味,大家彼此依存、友爱亲密、和谐共生;作品同时探讨了农村社会存在的一些普遍而重要的问题,比如,土地流转、农村教育和环境保护等。这些社会问题,关系到农民生计,关系到社会稳定,也关系到国家发展,在很早之前已相继发现并陆续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如何应对、治理这些社会问题,对我们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我认为,坚持与时俱进思考问题、顺应时代发展解决问题,是为正解;正如黄石公在《素书》中所说,“逆者难从,顺者易行;难从则乱,易行则理”。
关于良法之治的思考。《乡土中国》立足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维度,深入剖析了我国乡土社会的结构与特点及其内在的本质和规律,并从土地、家族、婚姻、**、道德等多个方面进行讨论,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完整而复杂的社会体系。通过作品的深入解读,不断引导我们思考法治与社会的关系: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产物,法治是在回应社会需要中不断完善的;法治既是一种社会调控方式,也是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基于此,“良法”没有固定模板,它的设定和修改、完善必须以社会发展实际为基础,换句话言之:法律只有植根于乡土、植根于社会,才能实现良法之治。
关于法治自信的思考。《乡土中国》告诉我们:中国传统文化承载了丰富的哲学思想、道德观念和审美理念,塑造了我们民族特有的性格特征、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文化自信的传承是立体的、全方位的,其中就包含法治自信。我们的法治,应当在乡土中汲取营养、获取力量、凝聚智慧,既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故步自封;我们的法治,理应是立足于民族传统的守正创新,是立足于文化自信的兼收并蓄,绝不是西方民主法治的照搬照抄。正如实用主义法学倡导者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大法官所说,“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这里的经验,就是我们强调的传统。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乡土传统塑造了中国文化,深深印烙在每个中国人的心中,研习法律者不可不察。
当今,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但是,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我们的法治建设都不能脱离乡土本色,不能脱离自己的“根”。《乡土中国》不是一本简单的书,我把它推荐给大家,相信也会给大家带去更多启示。(王世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