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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鲍中军等辞去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2月22日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3-12-22 作者:管理员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鲍中军、张莉、黄彦江、王才军、李海舰、王胜光、黄河、张玉双、刘忠兵、高宗保、张克梅、程旭、王卫军等13人因工作岗位调整,请求辞去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鲍中军等13名同志辞去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以上决定报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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