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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卢俊辞去市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月8日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4-01-08 作者:管理员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因工作岗位变动,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卢俊   请求辞去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规定,金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卢俊辞去六安市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以上决定报六安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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