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7月26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刘岩松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刘伟景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区人大预算工委对上述两个报告事项的审查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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