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开展工作评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及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2024年7月26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开展工作评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安排
2024年8月-2024年12月
二、评议对象
区商务局、区城管局
三、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法律和法规情况;
(二)依法履职和效能建设情况;
(三)贯彻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四)办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区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情况;
(五)落实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
(六)区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
四、征求意见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单位情况,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被评议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24年8月15日
联系电话:0564-3261160(区商务局评议工作组)
0564-3261152(区城管局评议工作组)
电子邮箱:lajardb@126.com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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