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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林国彬辞去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1月29日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4-12-13 作者:管理员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 [] []

因到退休年龄,林国彬提出辞去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林国彬辞去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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