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秀旗等辞去市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2月13日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许秀旗、韩锋、周自伦、王娟娟、曹良喜、林松、王燊请求辞去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许秀旗、韩锋、周自伦、王娟娟、曹良喜、林松、王燊辞去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以上决定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