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曹良喜已辞去金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款的规定,六安市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六安市金安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冰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