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5年第三号)
金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6月27日上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卫东,副主任李飚、沈荟、周世武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焕成主持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层面通报罗山县、黄梅县、宿松县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听取审议了区政府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区政府关于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投票表决确定了2025年度工作评议对象,并听取了《金安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送审稿)》起草说明。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卫东强调,一要深刻认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要落实好各项惠残政策,统筹抓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创业等各方面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有温度、有精度的服务;三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努力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不断提升诉源治理成效;四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五要树牢责任意识,健全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六要切实构建起权责清晰的乡镇(街道)履职体系,努力推动全区基层治理工作整体提升。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会32人,因事请假5人,实际出席会议27人。区政府副区长王建松,区人民法院院长隆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莉,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方宏,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残联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及乡镇街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同志等共30人列席会议。
在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胡卫东
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层面通报的罗山县、黄梅县、宿松县党员干部违规吃喝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不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深化以案为鉴,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坚持学用结合,以高效能依法监督、高质量决定任免、高标准代表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残疾人是特殊而需要关爱的群体,做好他们的保障服务工作,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理解、尊重、关爱、帮助残疾人,弘扬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要落实好各项惠残政策,统筹抓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创业等各方面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有温度、有精度的服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区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做好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力促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加强府院联动,努力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不断提升诉源治理成效。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注重运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对区水利局、区审计局开展工作评议。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工作评议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组织有序、实施有力、落实有效,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要注重评议实效,突出抓好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努力推动被评议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国有资产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对保障民生、推动发展意义重大。要树牢责任意识,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升企业经营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要健全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管理合力,促进国有资产提质增效。
会议听取了《金安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送审稿)》起草说明。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乡镇(街道)依法履职的“说明书”、属地责任的“分界图”,要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切实构建起权责清晰的乡镇(街道)履职体系,让减负松绑与治理增能“双向奔赴”,努力推动全区基层治理工作整体提升。
谢谢大家!
金安区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报告
区残联理事长 凡正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保障残疾人基本权益、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22777人,其中重度残疾人14440人。区政府始终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民生保障重点工程,通过健全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供给、强化资源配置,推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3年来,政府累计投入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实施重点助残项目9个,惠及残疾人6万余人次。
二、保障落实情况
(一)落实保障政策,兜牢民生底线
1.儿童康复,保障有力。将全区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纳入民生工程保障范围。凡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每年提供不低于1.2万元的救助资金。近三年,共救助残疾儿童达1000余人次,投入补助资金1200多万元。
2.药费补助,减轻负担。扎实开展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通过物质的关爱弥补精神上的缺失。近三年,共补助人数达6200余人次,切实减轻困难精神病患者家庭经济压力。
3.签约服务,促进康复。建立健全乡镇(街)、村(社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指导。近三年,为8500多名残疾人开展了签约服务,为1300多名残疾人提供了轮椅、拐杖等辅具服务,有效保障精准康复服务落到实处。
(二)促进创业就业,增强发展能力
1.加强培训,提升技能。精心组织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残疾人,参加种植养殖技术、电子商务、保健按摩、直播销售、绒线编织等培训,通过针对性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拓宽就业渠道。近三年,累计培训残疾人达970多人次。
2.精准帮扶,实现创业。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支持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零售、修理、餐饮、盲人按摩等自主创业,助力家庭发展。近三年,对684户自主创业残疾家庭和52户实施“阳光大棚”残疾家庭给予创业补贴,共补助创业资金231.2万元。
3.落实政策,推动就业。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鼓励各类用人单位主动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强残联、税务、财政等部门联动,定时开展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年度审核工作,通过残保金征缴杠杆,推动残疾人就业。
4.精准改造,保障安全。根据残疾人家庭实际需求,实行“一户一策”,个性化开展无障碍改造,改善室内通行条件,保障出入安全,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近三年,共为997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投入资金达268.15万元。
5.教育资助,圆梦未来。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接受良好教育,增强就业能力,我区认真落实残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支持残疾学生进入更高层次学习。近三年,共资助残疾大学生、研究生153人、中职教育35人,累计补贴资金24万多元,确保他们完成学业。
6.托养助残,精心照护。充分利用乡镇(街)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为就业年龄段(男16—59、女16—54周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自理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服务,解放家庭劳动力。近3年来,共为378名困难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
(三)丰富文体生活,提升精神面貌
1.文润残障,书展风华。不断丰富广大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紧紧依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和场地,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读书达人”比赛、游园等残疾人文化周系列活动。近两年,我区残疾人先后荣获市级“读书达人”演讲比赛第一名、省级“读书达人”演讲比赛第三名等优秀成绩。
2.残奥逐梦,勇创辉煌。2024年,我区高质量承办了六安市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推动了六安市残疾人体育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同时作为承办单位,我区共获得金牌19枚、银牌8枚、铜牌5枚,荣获全市金牌数和奖牌数双第一的佳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康复服务有待提高。当前,残疾人康复服务资源有限,表现在康复基础设施薄弱,人才队伍不足,技术水平不高。成人康复服务没有专门康复机构,主要由各级医疗机构内设的康复科室开展服务,相对条件有限,特别是基层,康复服务设施条件和人力资源更为不足,对中途致残,有希望恢复的残疾人,在基层很难得到持续的康复指导。残疾儿童康复起步较迟,多数康复机构成立时间也较短,康复积累的资源、经验有限,人、财、物都很薄弱,尤其是特教资源更为有限,对残疾儿童康复效果都有影响。
(二)就业工作有待加强。由于残疾人身体或心理等方面存在缺陷,部分残疾人技能较弱,用人单位在招用残疾人时会有很多顾虑,导致残疾人就业岗位少、渠道窄、稳定性差,社会重视也不够,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安置的残疾人不足0.4%,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1.5%安置标准。
(三)财政保障能力有限。2024年,中央、省、市下拨796.33万元,残保金收入356万元,区级业务预算566.9万元,合计1719.45万元。现因财政困难,部分已实施项目资金兑付相对较慢,惠残民生服务受到影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助残氛围。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孤独症日、爱耳日”等特殊节点,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典型事迹,营造浓厚的扶残助残社会氛围。
(二)实施精准康复,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开展精准康复服务。建立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向基层延伸,引导机构康复资源下沉村(社区),支持村(社区)康复服务走进家庭,为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指导残疾人康复,持续提升康复服务水平。
(三)加大帮扶力度,助力就业创业。一是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在招录工作人员中,按照国家对残疾人就业的规定要求,设置一定的残疾人报考岗位,招录残疾大学毕业生,带头示范推动残疾人就业。二是加大残保金征收力度,督促企业按规定招用残疾人,依法履行社会责任。三是加大就业帮扶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点和实际能力,采取定向使用培训、上门走访帮扶、政策引导帮助的同时,积极与企业对接,搭建就业平台,推动残疾人就业。
(四)梳理资金项目,分期分批兑付。针对当前财政困难实际,认真梳理已实施民生项目,整合资金,分期分批逐步兑付民生项目资金;同时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争取资金支持,把惠残民生实事落到实处,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关于我区残疾人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社建工委副主任 桑世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5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荟带领社建工委委员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调研。上午,调研组一行实地考察了金安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中心、六安乐天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机构,入户走访了部分残疾人家庭,深入调查了解残疾人社会保障、康复服务、就业创业、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情况。下午召开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与会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为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
我区现有持证残疾人22777人,其中重度残疾人14440人。近3年来,累计投入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实施助残项目9个,惠及残疾人6万余人次。
1.康复服务高效推进。一是对符合救助条件、有康复需求的儿童实施全面救助,凡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每年提供不低于1.2万元的救助资金。三年来,申报儿童康复在训人员1000余人,总补助资金1200多万元。二是扎实推进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街)、村(社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工作,三年来发放轮椅、腋拐等辅具用具1300多人次,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三是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机制,全面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三年来共为378名困难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补助资金71.65万元。四是扩大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实行“一户一方案”,个性化开展无障碍改造。
2.就业权益保障有力。一是组织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783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93名,切实提高残疾人自身的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二是积极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为684户自主创业残疾人和52户“阳光大棚”,提供资金补贴231.2万元,切实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三是完成260家用人单位残疾人按比例联网认证年审申报,近三年共安置残疾人就业510名,完成残保金征收入库1325万元。
3.教育帮扶有效落实。大力实施残疾学生生活救助工作,近年来,共救助残疾人大学生、研究生153人,中职教育35人,累计补贴金额24万多元。
4.文化体育蓬勃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活动、“读书达人”主题演讲比赛、游园等残疾人文化周系列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高质量承办了六安市第一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取得全市第一的优异成绩。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全社会扶残助残氛围淡。社会对残疾人关注度不高,关爱意识薄弱,思想观念上存在以关爱的名义对残疾人实行“照顾性歧视”“保护性歧视”。社会和企业对残疾人保障工作参与较少,部分企业和个人有帮助残疾人的主观愿望却不知道从何做起,尚未形成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二是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低。目前,我区实施“阳光家园”居家托养服务机构仅一家,只能托管街道、城北和三十铺120户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少、康复专业人才少、康复建设经费少,无法满足残疾人的康复医疗服务,尤其是托养照料服务市场成长缓慢,绝大部分的农村地区的残疾人得不到专业康复医疗服务,影响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
三是残疾儿童康复保障弱。当前,残疾儿童医疗康复面临费用高、补贴低、覆盖窄等问题。一方面,康复治疗项目费用支出较大,部分家庭难以承担长期经济压力;另一方面,现有补贴标准偏低,且许多必要康复项目尚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导致保障力度不足。受此影响,部分困难家庭因经济拮据被迫中断康复训练,或因补贴不足难以达到预期效果,错失黄金康复期,甚至造成不可逆的身心障碍。
四是残疾人就业创业难。虽然法律规定了残疾人就业的权利和保障措施,但实际应用中,企业对于聘用残疾人的积极性不高,残疾人就业机会有限,残疾人在就业市场上往往面临更多的挑战。同时,针对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也相对匮乏,这使得残疾人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工作建议
一要大力营造助残扶残的社会氛围。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关注度,提高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和责任感,切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对社会力量予以正确引导,让有志于关心帮助残疾人的公民通过各种合理渠道最大限度支残助残、发扬爱心。
二要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化康复工作体系,以村、社为载体,家庭为依托,康复机构为骨干,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鼓励民营机构建立残疾人综合托养中心,支持医疗机构增加和完善康复功能,配备相应的康复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拓展康复服务范围,丰富康复服务内容,全面提升康复技术水平,方便残疾人就近进行康复训练,促进康复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三要健全孤独症儿童全程服务保障。建立残联、教育、民政、卫健、医保等多部门协同的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联动机制,构建覆盖筛查诊断、康复干预、教育支持、就业帮扶、社会保障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明确各阶段责任主体与服务标准。将“运动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等2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尽快落实残疾儿童医疗保障政策。同时,要落实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责任,确保孤独症儿童及家庭相关康复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福利、应急救助等资金足额到位,切实减轻孤独症儿童家庭经济负担。
四要着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完善配套政策,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落实残疾人就业安置,确保达到法定比例要求。鼓励企业开发适配残疾人的就业岗位,落实税收减免、补贴扶持等政策。建立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体系,根据不同类型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优化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专业化服务队伍,提供职业指导、岗位推荐、就业跟踪等全流程服务;加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完善农产品销售帮扶机制,支持残疾人通过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实现灵活就业,打通从技能提升到产业增收的闭环。
金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报告
区人民法院院长 隆 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就2022年以来行政审判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行政审判是指人民法院运用司法审判权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否适当进行审查,以此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2022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为金安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案件质效持续提升。2022年以来,共受理行政案件493件,办结466件,结案率94.52%,平均结案时间47天,审限内结案率99.78%,无一件超12个月未结。行政案件上诉率持续向好,今年以来,无一件被发回或改判,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仅1件。行政审判各项指标始终优于或位于质效指标合理区间,核心指标长期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已受理的行政案件涉及大多数行政领域,案件类型多样,主要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17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1件,行政赔偿案件34件,行他案件1件。收案数位居前三位的案由分别为:行政处罚、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行政赔偿,合计占比66.9%。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12件,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85件,受理行政赔偿33件,分别占比43%,17.2%,6.7%。
——案件调撤成效明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90件,其中判决142件、调撤93件,以不予立案、驳回起诉等方式结案55件,调撤率为32.1%。审结行政赔偿案件34件,其中判决8件、调撤25件、驳回起诉1件,调撤率为73.5%。审结非诉执行案件141件,裁定准予强制执行134件,不准予强制执行3件,撤回申请3件,不予受理1件。
二、主要做法
——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全区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全力为“一城、两区”建设提供司法支持,妥善化解有关房屋拆迁、征收补偿等纠纷42起,有力保障了市区各项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了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深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通过与行政机关进行会议、会商、接受咨询等多种方式加强府院联动,2022年以来,共开展府院联席会议15次,接受法律咨询120余次。2023年6月,区法院主动加强与金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沟通协调、联动配合,批量化解了22起因强制拆迁而引发的行政赔偿系列案件,有效维护了金安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坚持多元化解,发挥定分止争职能。全力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对行政诉讼法规定可以调解、行政相对人要求和解或者通过和解方式处理更有利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由第三方进行调解。2022年3月,区法院公证调解中心对徐某春与金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房屋拆迁行政协议一案进行调解,明确双方争议焦点及补偿差额,摸清当事人心理预期,为后续案件高效审理做了很好的铺垫。2023年9月,经多方调解,六安市鸿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与金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强迁赔偿案件达成安置协议,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相关款项全部支付完毕。2024年1月,在尹某军诉金安区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中,经调解双方达成支付协议,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监督支持并重,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大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力度。对行政机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行政不作为,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2022年以来,共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不当行为39起。二是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2年以来,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25件,在审理合肥标亿消防管道公司与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一案中,对该公司不合理诉请依法驳回,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三是做好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工作。围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力度,裁定准予强制执行案件占行政非诉审查案件数95.04%。2022年以来,区法院加强与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的协调配合,裁定支持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8件,力挺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四是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行政审判庭主动联合政府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培训,2024年9月,行政庭法官应邀参加省市场监管总局举办的2024年度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竞争执法典型案例评析,参训人员达400余人。今年2月,行政庭法官受邀为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授课,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每年不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促进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合法,2022年新收行政案件155件,2023年新收174件,2024年新收案件数已降至118件,案件总体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
——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对涉民生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2022年以来,依法审结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案件88件,有效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相对人司法保护力度。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案件类型从传统的市场监管、治安管理、工伤保险,逐渐向环境资源、土地征收、税收等领域拓展。2022年以来,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不当行为28起,有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
——行政审判工作研究总结不够。经济发展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行政案件复杂化趋势明显,涉及公安、土地、城建、环保、社保、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且行政案件具有自身规律,尤其在一些矛盾冲突尖锐领域,协调化解难度较大。今年4月,行政审判庭虽增配员额法官1名,但同时也承办民事案件,行政审判庭内对行政诉讼领域内法律知识、焦点问题专题研讨交流仍十分有限。
——行政机关应诉水平有待提升。多数出庭应诉负责人能正视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化解方案,但从败诉案例可以看出,少数行政机关仍存在一定程度“机械执法”现象,未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灵活执法。有的出庭应诉负责人庭前准备不充分,未及时接收查阅、处理诉讼材料,开庭举证不规范;有的出庭应诉负责人发声质量不高,在庭审现场不能做到及时处理问题,出庭效果不佳。
——行政审判职能延伸有待拓展。金安作为六安市主城区,人口基数大,辖内行政机关众多,虽通过府院联动、执法培训等方式预防行政争议,但实践中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理念还不够深入。司法建议落实力度不足,司法建议反馈不够流畅,究其原因,司法建议缺少强制约束力,未纳入地方法治考核体系,行政机关缺乏整改动力。
四、工作打算
——增强对行政审判工作重视程度。把行政审判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全局站位和担当精神。紧密聚焦社会发展及民生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把握行政审判面临的新要求与新挑战。持续优化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实践中的突出难题,确保行政审判职能有效发挥。
——不断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交流,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召开执法疑难问题研讨会和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涉诉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帮助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应诉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积极选派人员入驻金安区综治中心,开展“点对点”指导调解、以案释法、委托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
——持续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对行政争议协调和解以及多元化解工作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及时有效解决,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持续提升行政审判庭干警案件调解能力和水平,做到应调必调、能调尽调、难调力调,尽最大可能将事态遏制在摇篮里,为后续诉讼程序开展起好头。进一步降低行政案件上诉率,同时也要减少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的发生概率,不断提高行政案件审判质量。
——加强行政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从内部做起,强化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纪律作风建设,锻造业务精通、敢于担当、作风优良的行政审判队伍。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内部学习充能,组织行政审判庭全体干警积极学习最高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裁判要旨、指导案例等,定期开展对典型案例的总结培训会,以学促审切实提升审判人员应对重大复杂案件和新型案件的审判能力。
——精准提升普法宣传广度与深度。增加行政法律知识宣讲培训活动开展次数,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并参与培训宣讲,提升其行政应诉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公开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每次开庭前除发布公告外,还积极组织人员旁听,不断扩大典型案例的效应和辐射范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三微平台等媒介进行行政诉讼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的广泛宣传,印发宣传材料,同共建街道社区联动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从点滴做起,把改善行政司法环境工作落在实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支持。在这里,我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持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为新时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金安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法工委主任 王世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法工委于6月上旬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组成人员,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焕成带领下,对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了2022年以来的我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汇报,赴南通开发区法院考察学习行政审判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召集了区政府办、检察院、司法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三十铺镇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目标,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据法院报告,2022年截至今年5月,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93件,其中一审行政诉讼类案件317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41件,行政赔偿案件34件,其他案件1件。办结466件,结案率94.52%。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诉讼类败诉37件。
1.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支持依法行政,将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与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支持依法行政,有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营商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管理,严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或行政不作为,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
2.切实保护诉讼参与人权益。严格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完善诉讼服务措施,加强立案前的诉讼指导、权利告知、风险提示等工作,突出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坚持“如我在诉”,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行政案件。
3.着力完善行政审判机制。严格贯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并侧重要求“一把手”应诉,真正做到“告官见官”。落实行政审判改革,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认真落实由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保证庭审在认定证据、查明事实、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4.突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审判的重要着力点,坚持以案释法,通过一案解决一类问题。注重对申请人的合理诉求的救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无过错的案件,做好对原告的释法说理工作。依托府院联动,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检察院、公安分局等单位联系,妥善化解纠纷和争议,在全区诉源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行政审判理念仍需转变。在理念和认识上仍然存在片面追求以协调方式处理行政争议,生硬要求当事人接受和解或协调撤诉现象,法官在案件审理上干扰多、压力大,群众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直接影响到公正司法、服判息诉。
2.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有短板。突出反映在司法行政协作机制、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机制不够完善,影响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个别行政机关对行政争议重视程度不够,对司法建议的落实效果不佳。
3.行政审判的质效有待提高。应诉意识和能力不强,部分行政机关重视不足,出庭准备不充分。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出庭效果不佳;有的行政机关对法院生效判决的履行不力,存在拖延履行等问题。
4.行政和司法队伍专业化不足。突出反映在行政机关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直接影响到依法行政。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还承担其他案件办理,人案矛盾突出,对行政审判工作经验总结和方法创新不足。
三、工作意见和建议
1.切实转变行政审判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严格公正司法,认真处理好司法为民与服务大局、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裁判与协调和解等关系,确保法院行政审判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定期向区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和建议,争取重视和支持,有效督促行政机关尽快纠正存在的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保障全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2.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围绕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深化府院联动。突出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积极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运行,建议构建法院指导、司法局调解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参与的化解行政争议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局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应有作用。借鉴南通经验,建立行政行为自我纠正机制,把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与化解争议作为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评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尊重司法权威,理解、配合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严格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及和解协议,认真落实和及时反馈法院的司法建议,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3.着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健全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机制,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畅通诉讼渠道,加强法律援助,探索制约和防范行政滥诉行为的措施。既加强当事人诉权保护,又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应诉能力,熟悉案情和法律依据,不断提高应诉质量。在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基础上,力推“一把手”出庭应诉。不仅做到“告官见官”“出庭出声”,还要纠正问题“有力有效”。
4.进一步推进队伍专业化。重视行政机关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机关法律专业人才的引入力度,有效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法院要配齐配强行政审判工作力量,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相对稳定,推进专业化审判组织建设,实现“人案相适”“专案专审”。 加强对新类型案件、新情况和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注重行政审判工作经验方法的总结和创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度金安区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 刘岩松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效能,有力推动了我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受区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非金融)国有资产。2024年度,我区纳入国有资产统计范围的企业3家,分别是:安徽金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六新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六安市金安粮食购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33.14亿元,同比降低2.78%;负债总额302.31亿元,同比增长0.57%;所有者权益363.12亿元,同比降低5.67%;资产负债率47.9%,同比增长1.59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年平均薪酬29.5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我区国有金融企业仅有六安市金安融资担保公司1家。2024年,其资产总额5.19亿元,同比增长2.64%;负债总额1.69亿元,同比增长7.25%;所有者权益3.51亿元,同比增长0.56%;资产负债率32.5%,同比增加1.4个百分点;企业负责人年平均薪酬35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含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截至2024年底,全区178个行政事业单位纳入资产统计范围。国有资产总额120.92亿元,同比增长9.08%;负债总额38.73亿元,同比增长3.88%;净资产总额82.19亿元,同比增长11.71%。其中,行政单位资产78.44亿元,占比64.87%;事业单位资产42.48亿元,占比35.13%。资产结构保持稳定,净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彰显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一是土地资源。全区土地总面积166855.03公顷,其中耕地77989.61公顷。二是森林资源。全区林地面积30094.56公顷(去除城镇范围内图斑),其中乔木林地19440.12公顷,竹林地2168.09公顷,灌木林地1947.32公顷,其他林地6538.96公顷。三是矿产资源。截止2024年底,全区已探明资源储量的矿产3类3种,分别是凝灰岩、地热、矿泉水。四是水资源。全区用水总量4.571亿立方米,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433,重要水功能区年度水质达标率100%。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强化党建引领,夯实发展基础。秉持党建与业务融合理念,组建专职党务工作队伍,严格落实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前置研究程序。组织区属国企赴南京江宁国投考察学习,加强与市及兄弟县区国企的业务联动。借巡视巡察整改契机,完善资金、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党建成果转化为国企发展动力。
2.深化监管改革,提升治理效能。持续推进区属国企改革,印发系列改革文件,完成一级公司章程修订、监事会调整及外部董事配置工作,增设内部审计委员会,实现业务财务监督全覆盖。完善国有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和议事规则,规范投资决策流程,组建金安资产管理公司,统筹运营全区经营性资产。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成2023年度业绩考核与薪酬奖惩,并制定2024年差异化考核目标。通过多渠道招聘,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彰显国企担当,服务区域经济。2024年,区属国有企业在保经济、促招商、优环境方面成效显著。资金保障上,金投集团、六新集团归集资金12.44亿元,保障重点项目支出,拓展新兴业务,实现实体经营收入约2.87亿元;金粮公司推动异地代储业务,开展绿色科技储粮试点,全年收购量达11.21万吨。基金招商方面,创投公司参与招商项目研判超90次,合作基金9支,推荐项目线索37个,落地总投超20亿元。金融服务上,区担保公司在保余额约18亿元,扶持小微企业,年化费率控制在0.9%以内,缓解融资难题。
4.坚守风险底线,筑牢安全屏障。债务防控方面,坚持“短期防风险、长期可持续”原则,统筹资产、资源、资金,支持国企防范债务风险,维护金融稳定。2024年,长三角公司获AA评级,提升融资能力,加强资产变现,杜绝债务逾期。合规建设上,完善内控合规管理,推进首席合规官制度,构建“三道防线”。安全生产方面,定期开展区属国企安全生产排查,压实主体责任。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全面清查闲置资产,推动资源高效利用。开展闲置校舍摸排,清查262所闲置学校,涉及土地112.35万平方米、校舍18.52万平方米,分类建账。对区林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专项盘点,盘盈资产补录入账,核销盘亏资产,确保账实相符。联合多部门核查13个乡镇闲置卫生院资产,提出盘活方案。
2.强化监管力度,规范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根据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国有资产月报、年报信息,整改账实不符等20余项问题。组织低效闲置资产清查,督促单位盘活资产,清理往来款项。
3.健全制度体系,夯实管理基础。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组织3场次资产管理培训,覆盖全区资产管理员。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财务管理衔接,严控资产配置与处置。
(三)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全区17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论证审查,8个村庄规划技术审查。完成8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获批1个成片开发方案,启动1个成片开发方案编制。
2.全力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全年出让土地28宗、划拨32宗,处置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城镇和工业低效用地,保障设施农用地备案。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占补平衡挂钩项目,完成耕地恢复与流失整改,实现耕地净增加。
4.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完成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任务,创建省级绿美乡镇和村庄,完成绿化提升工程。
5.强化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完成节水型社会审查,征收水资源费,推进水权交易和合同节水项目。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债务压力与资产盘活难题。受融资环境收紧、城市化建设投入增加等因素影响,区属投融资类国企资金偿债压力大,存量资产质量欠佳,盘活变现困难,保接续、防风险任务艰巨。债务问题限制了公司融资、投资,加重经营负担。
2.市场化转型成效待提升。区投融资类公司实体经营项目依赖合作方,自身专业团队匮乏,收益见效慢。区担保公司盈利能力弱,抵债资产变现不佳。金粮公司市场化经营能力有待增强。
3.国企管理体系不完善。国资监管层面,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体制转变不到位,存在越位、缺位、错位问题,政企职责边界模糊,监督效能有待提高。公司治理层面,重大事项决策过度依赖政府,董事会决策效能不足,外部董事对公司实际情况了解有限,现代企业治理能力与改革要求存在差距。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单位账账、账实不符,资产信息更新滞后。
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单位对资产配置、处置、收益上缴等环节监管不严,历史遗留问题长期未解决。
3.管理力量薄弱。区级监管力量不足,部分单位缺乏专职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一是我区耕地恢复任务量重且恢复难度大成本高。二是违法用地问题依然突出,卫片图斑较多。三是森林资源管护意识不强,违规采伐林木现象仍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1.深化党建引领,推动融合发展。强化区属国企党组织引领作用,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检验党建,以正确政治站位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2.攻坚风险防控,加速转型提质。
债务管理上,严控债务规模与结构,推进融资平台转型,确保债务安全。合规管理上,开展制度清理评估,管控投资、担保风险,深化银企合作。实体转型上,聚焦主业,培育自主运营能力,提升盈利能力与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3.优化监管机制,激发企业活力。厘清国资委与国企职责边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董事会职权,强化外部董事监督。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1.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开展资产管理专项检查,整治违规问题,对整改不力单位通报问责。建立资产绩效评价机制,纳入单位年度考核。
2.深化盘活利用,提升资产效益。制定闲置资产盘活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实现保值增值。推动共享共用,优化资源配置。
3.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增设区级资产管理专职岗位,充实监管力量。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能力。
(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保障作用。推进重点区域控规及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报批,科学开展村庄规划编制。
2.持续提升土地集约节约水平。保障项目建设用地,提高组卷报批效率,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3.严格落实耕地资源保护责任。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摸排找回,推进耕地恢复和“非粮化”整治,严守耕地保护目标。
4.抓严执法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发挥“人防+技防+机防”巡查机制,高频开展执法巡查。加强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
5.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提高森林资源监测水平,严控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
6.全面推动水资源集约节约工作。完成渠道整治,推进水权、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项目。对接自来水合作运营,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
各位委员,国有资产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区上下协同推进。我们将主动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加强与各部门、乡镇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资产盘活,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市场活力。我们将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为谱写现代化美好金安建设新篇章贡献国资力量!
《金安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送审稿)》起草说明
区委编办主任 许立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安排,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金安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情况,请予审议。
一、编制背景
编制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是基层减负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省委、市委统一安排,金安区乡镇(街道)履职清单编制工作于2月中旬启动,于6月底前完成清单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目前已完成“三上三下”征求意见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二、清单分类
清单分为3类,分别是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收回事项清单。为方便区直单位向基层布置和安排工作,全区23个乡镇街3项清单原则上基本一致。今天,提请研究的是样板乡镇——木厂镇的清单样本,其中,基本履职事项146项、配合事项91项、收回事项396项。
1.乡镇(街道)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此类事项为乡镇(街道)工作的基本盘,由乡镇街负全责,出现问题直接追责问责。党委工作部门、群团组织的工作事项,基本都属于基本履职事项(扫黄打非、反邪教等除外)。
23个乡镇街基本履职事项平均为148项(其中涉及政府履职事项121项),占事项总数22.8%,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管理、民族**、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人民武装、综合政务等18个类别,由乡镇(街道)承担全部责任。
按照“有意愿、接得住、管得好、群众有需求”原则,由区直单位提出,并征求乡镇街意见,继续赋权47项(原赋权434项,均为行政处罚事项),列入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2.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此类事项由区直部门承担主要责任、乡镇街承担次要责任,履行配合职责。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为本次清单编制的重点,我们在编制过程中,特别注重梳理和收集平时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疑难杂症”和“推诿扯皮”事情,力争围绕一个事项,建立一套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23个乡镇街配合事项平均为97项,占事项总数14.9%,包括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社会管理、民族**、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贸流通、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及消防、市场监管、人民武装、教育培训监管等18个类别,均为政府履职事项。
案例1(P84):消费者权益保护,12345市长热线投诉多。我们通过编制清单,明确市场监管等21个区直单位责任划分,细化了乡镇街配合任务,形成工作闭环。
案例2(P89):市建安置小区质量问题整治,通过编制清单,把市住建局、市重点处、市城投、市财政局责任绑上,争取将这一老大难问题与市直单位划清责任。
案例3(P7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涉及市、区直部门22个,其中市直部门5个,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重点处、市卫健委,就是明确市管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由市直单位承担。类似的还有生态环境、卫片整改,追责多、问责严。白鹭洲办事处、三十铺镇、城北镇,涉及市开发区、金安开发区部门的,一并明确清楚。
3.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此类事项,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确认事项和不符合基层减负要求的非赋权事项。我们共向乡镇街赋权434项,按照中央规定,有七种情形之一的,应该收回。这次清单编制,乡镇和2个涉农街道继续赋权47项,城区3个老街道继续赋权30项。
七种情形为:①专业性强、执法要求高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②由县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才能有效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③不符合中央要求,增加基层负担的考核评比、摊派任务、创建示范活动等事项。④法律法规相关条款已失效、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各级部门均不再开展的事项。⑤国家层面没有规定,仅有地方依据,乡镇(街道)难以有效承接的事项。⑥中央编办印发的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和我省上级部门收回事项。⑦长期未实际履行的事项。
行政许可类:共19项,有些事项赋权有风险,有些事项乡镇无力承接。如,殡葬设施建设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等。
行政强制类:共6项,根据中央规定必须收回。如,强制拆除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强制拆除违法建设工程;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查封涉嫌无照经营的户外场所;查封、扣押涉嫌用于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拆除或者封闭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行政确认类:共1项,森林更新验收合格证核发。
其他权力类:共9项,有的是乡镇街没有能力,有的是没有权限。如,企业投资目录以外的项目备案;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备案等。
不符合基层减负要求的非赋权事项:共9项,有的是增加基层负担的考核评比,有的是给基层的摊派任务、有的是不符合中央规定的创建示范活动。如“双招双引”新增企业缴纳社保完成情况通报;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指导和服务等工作等。
行政处罚类:共352项,收回的原则是乡镇无力承接的事项。如,P93第1—4项,对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对盗窃电能的处罚;对危害电力设施的处罚;对用户扰乱供电秩序的处罚。
以上事项虽然收回,但是乡镇街不可“不管不问”,依然有配合的义务。乡镇街要做好日常巡查、苗头性问题劝导制止、违法线索上报、协助执法等。
三、主要流程
1.工作事项梳理阶段:突出“全”和“准”,组织23个乡镇(街道)和74个区直单位全面梳理工作事项。突出“关键词”,开展共性事项集中比对,个性事项按照文旅型、工业型、农业型、城区街道等4种类型,分类指导交叉比对,确保工作事项全覆盖、无遗漏。
2.拟订清单初稿阶段:将区乡两级梳理的事项结合起来综合评估,以乡镇街梳理清单为基础框架,加入区直部门梳理的配合事项,进行修改完善。组织开展3张清单履职事项分组比对和集中比对,对23个乡镇(街道)清单初稿进行集中“打样”,进一步提高清单编制质效。
3.“三上三下”听取意见阶段:5月19日,区委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三上三下”工作动员部署会,就“三上三下”工作进行部署。“一上一下”阶段,通过发函方式,区级专班统一征求区直部门意见,其中98.5%意见在“一上一下”阶段达成一致。“二上二下”阶段,区委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分歧事项现场论证会,对12个部门14项重点分歧事项定分止争,同时发函征求22个市直部门意见建议。“三上三下”阶段,乡镇(街道)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意见,修改完善后召开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形成履职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4.研究论证审核把关阶段:6月6日,区委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研究论证会,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人大法工委等相关区直单位负责同志,以及专家学者、基层代表等对清单进行充分研究论证。6月6日-7日,省市联合审核组,对履职事项清单送审稿全要素内容进行实质性审核。6月9日,《金安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送审稿)》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四、提请事项
《金安区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送审稿)》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涉及政府履职事项情况进行审议,待审议通过按程序上报省委编办审核后,履行公开发布程序。
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出席、请假、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共27人)
主 任:胡卫东
副主任:李 飚 沈 荟(女) 周世武 王焕成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韦文海 |
邓德军 |
方向阳 |
刘振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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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茜(女) |
张 勇 |
张文全 |
张迎年(女) |
张宗明 |
陈孝干 |
陈宜安 |
郑 兴 |
郑尚敏 |
晁晓刚 |
徐 莉(女) |
徐国辉 |
殷 杰 |
高文清 |
桑世武 |
蒋源汇 |
鲍远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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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请假人员(共 5人)
委 员:刘 涛 江 茜(女) 安 涛 郑显俊 满少华
-
列席人员(共 30人)
王建松 |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
隆 艳(女) |
区人民法院院长 |
周 莉(女) |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方 宏 |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
许立锋 |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编办主任 |
刘岩松 |
区财政局局长 |
凡正立 |
区残联理事长 |
叶邦仕 |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
李 涛 |
施桥镇人大主席 |
罗 斌 |
双河镇人大主席 |
张 伟 |
孙岗镇人大主席 |
谢 杨(女) |
清水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
余 斐(女) |
望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
胡 也 |
中市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
张 红(女) |
东市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
贲 翔 |
三里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
胡绪勇 |
区人大代表 |
杜 娟(女) |
区人大代表 |
潘俊杰 |
区人大代表 |
胡伦艮(女) |
区人大代表 |
陈绪梅(女) |
区人大代表 |
张自秀(女) |
区人大代表 |
杨永江 |
区人大代表 |
袁 振 |
区人大研究室主任 |
孙亚男(女) |
区人大代表联络办主任 |
高君洁(女) |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
罗 伟 |
区人大办公室副主任 |
夏宝明 |
区人大研究室副主任 |
胡云业(女) |
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主任 |
张 蓓(女) |
区人大办公室工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