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任免人员名单
任命:
王才军为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信访室主任;
邓德军为金安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 琨为金安区人大常委会望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免去:
邓德军的金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信访室主任职务;
余 斐的金安区人大常委会望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贲 翔的金安区人大常委会三里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陈奇兵为金安区司法局局长;
汪 尹为金安区应急局局长;
桂宗应为金安区商务局局长;
郑兴奇为金安区退役军人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奇兵的金安区应急局局长职务;
余 洋的金安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中亚的金安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李庆春的金安区退役军人局局长职务。
任命:
姚 红为金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桂田力为金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 浩的金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葛志敏的金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吴玉锋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张 磊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龚 敏为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人民法庭庭长;
陶宝华为金安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祝万浩为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吴 磊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王秋月为金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朱 莉为金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汪 磊为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
樊丙召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孙岗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 虹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 琛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婷婷为金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 铮的金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陶宝华的金安区人民法院七里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祝万浩的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 磊的金安区人民法院孙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秋月的金安区人民法院张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金成军的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段茂春的金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龚 敏的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 莉的金安区人民法院三十铺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马从军的金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张 震的金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何修胜的金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方敏、朱浩、张辉、赵俊、程家宇、尤睿智、祝晨轲、詹可胜、玄翔宇、蒋武华、刘艳、董德来、陶永贵、陆筱希、吕伟、朱付强、童中琴、张夏男、胡巨好、张莹、戴玉宝、周俊、胡林海、周筠一、沈锐、方卫、倪瑞、刘丽、宋娴、赵永梅、张俊俊、戚飞、张剑、杨克林、李家宝、王正琴、龚运中、张永刚、韩成权、沈怀峰、许世俊、曹世涂、罗恩卫、管传会、董少慧、张孝华、高晓虎、刘弘、尤业瑞、王钢、丰文君、金大吉、陆月、刘洋杰、程大超、杨志军、郑厚明、王少露、杨明龙、张祖霞、陈怀喜、黄丹丹、邓燕、赵允娟、侯琛琛、朱兴家、谢成立、周纯、汪胜军、黄静、张磊71名同志为金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任命:
陈华春为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 程为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殷 杰的金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