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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金安区人大常委会白鹭洲街道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金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日期:2026-09-29 作者:管理员  来源:系统  阅读次数: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六安市调整金安区、叶集区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皖民地函〔2026〕10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设立金安区人大常委会白鹭洲街道工作委员会, 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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